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

发布日期:2020-07-14 浏览次数:作者:admin 编辑: 审核: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工人阶级,十分关心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强调工人阶级是我国的领导阶级,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把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抓紧抓好,推动建设宏大的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充分调动一线工人、制造业工人、农民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产业工人是工人阶级中发挥支撑作用的主体力量,是创造社会财富的中坚力量,是创新驱动发展的骨干力量,是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有生力量。为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全面提高产业工人素质,现就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成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政治上保证、制度上落实、素质上提高、权益上维护的总体思路,改革不适应产业工人队伍建设要求的体制机制,充分调动广大产业工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更好地发挥产业工人队伍的主力军作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方向。加强和改进党对产业工人的领导,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坚守忠诚党的事业、竭诚服务职工的责任担当,最广泛地把产业工人组织动员起来,为实现党和国家的目标任务建功立业。

——坚持服务大局,发挥支撑作用。牢牢把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的工人运动时代主题,着力提升产业工人的素质能力,通过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落实主体地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从解决产业工人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入手,提高产业工人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地位,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

——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改革创新。针对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所有制企业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因地制宜、因企施策,抓住重点和难点,破除束缚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清障搭台,强化保障,积极稳妥推进改革,确保改革落地见效。

(三)目标任务。把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作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撑和基础保障,纳入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通过改革,产业工人队伍不断壮大、综合素质明显提高,保障产业工人地位的制度更加健全,产业工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实现,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更加浓厚,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宏大的产业工人队伍。

二、主要举措

(一)加强和改进产业工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

1.强化和创新产业工人队伍党建工作。加大在产业工人队伍中发展党员力度,把技术能手、青年专家、优秀工人吸收到党组织中来,提高工人党员比例。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探索不同类型企业党建工作方式方法,推进在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及小微企业就业的工人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大力加强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发挥车间班组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工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产业工人先进性。

2.突出产业工人思想政治引领。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领团结产业工人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强化职业精神和职业素养教育,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引导产业工人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培育健康文明、昂扬向上的职工文化,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示范导向作用。突出思想政治工作先导作用,制定加强和改进产业工人思想政治工作意见。加强法治教育,提高产业工人法律素养和诚信意识,引导产业工人依法理性有序表达利益诉求,坚决维护产业工人队伍团结统一和社会和谐稳定。

3.健全保证产业工人主人翁地位的制度安排。适当增加产业工人在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和委员会委员、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代表大会代表和委员会委员中的比例,探索实行产业工人在群团组织挂职和兼职。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及政府和工会联席(联系)会议制度,落实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业务公开,坚持企业在重大决策上听取产业工人意见,涉及产业工人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经过职代会审议,坚持和完善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鼓励产业工人代表有序参与公司治理。

4.创新面向产业工人的工会工作。坚持党建带工建,适应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发展规模、内部结构、利益诉求、思想观念的新变化新特点,直面问题,自我革新,进一步改进工会组织体制、运行机制、活动方式、工作方法,创新国有企业工会工作,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和混合所有制企业工会工作,保持和增强工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把工会组织建设得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更好地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用、职工利益的代表者维护者作用。

(二)构建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                 

5.完善现代职业教育制度。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加强职业教育、继续教育、普通教育的有机衔接,形成定位清晰、科学合理的职业教育层次结构。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创新各层次各类型职业教育模式,紧跟产业变革和市场需求,优化专业设置、健全教学标准、更新课程内容,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行业企业积极支持职业教育,提高职业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制定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健全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成本补偿等政策,探素推进产教融合企业试点,打造足够数量和具备实践经验的高素质“双师型”职业教育师资队伍。组织开展各级各类创新创业教育,引导学生参与创业实践。加快发展技工教育,支持技师学院建设。

6.改革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市场化、社会化、多元化改革。建立各类培训主体平等竞争、产业工人自主参加、政府购买服务的技能培训机制。强化和落实企业培养产业工人的主体责任,引导企业结合生产经营和技术创新需要,制定本单位技术工人培养规划和培训制度。依托企业、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建立现代化产业人才培养培训基地(中心)。推行国家基本职业培训包制度,构建助力产业工人学习的公共服务机制。

7.统筹发展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建立覆盖广泛、形式多样、运作规范,行业、企业、院校、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促进学历与非学历教育纵向衔接连通、横向互通互认,搭建产业工人教育培训“立交桥”,将终身学习贯穿产业工人职业生涯全过程。鼓励名师带高徒,统筹规范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推行学徒制培训。

8.改进产业工人技能评价方式。优化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在政府指导下,由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牵头开发职业标准和评价规范,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政策。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方式,引导和支持企业、行业组织和社会组织自主开展技能评价。做好职业资格制度与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衔接。加大对技术工人创新能力、现场解决问题能力和业绩贡献的评价比重。加强面向非公有制企业、小微企业的职业技能鉴定。强化对技能鉴定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服务水平。

9.打造更多高技能人才。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创新协同培育模式,依托大型骨干企业建设示范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孵化拔尖技能人才,培育更多“大国工匠”。加快高技能人才专业市场建设,搭建高技能人才交流平台。鼓励企业设立高技能人才特聘岗位,对引进的高技能人才给予原单位必要的培养补偿费用。叫响做实“大国工匠”品牌。

10.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稳定就业。深入实施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帮助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增加受教育培训机会,提高专业技能和胜任岗位能力。将农民工培养成为稳定就业的产业工人,公平保障其作为用人单位职工、城镇常住人口的权益,提供基本公共服务。

(三)运用互联网促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

11.创新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网络载体。按照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互联网+”行动计划,建立健全结构清晰、数据准确、动态管理的产业工人队伍基础数据库,运用信息化手段研判分析,及时准确掌握产业工人思想状况、生产生活、技术技能。加强网上思想引领、技术交流、创新成果展示、文化建设等,举办多行业、多工种网上练兵活动。

12.打造网络学习平台。适应工业化、信息化融合发展要求,将促进产业工人终身学习纳入城乡信息化建设。加强集师资队伍、教育内容、传播渠道、受众群体为一体的网络公共学习平台建设,优化数字学习环境,满足广大产业工人个性化学习需求,提高产业工人有效应用现代信息技术的意识和能力。建设面向职工的新媒体矩阵,开展“网聚职工正能量,争做中国好网民”主题活动,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提升产业工人网络文明素养。

13.推行“互联网+”普惠性服务。建设网上“职工之家”,加强与产业工人的网上互动交流,畅通产业工人诉求表达渠道,实现网上维权帮扶、提供公共服务等,让产业工人能在网上找到组织、参加组织活动。打造方便快捷、务实高效的服务产业工人新通道,提升网络服务产品的供给与服务能力,形成网上网下深度融合、互相联动格局。

(四)创新产业工人发展制度

14.拓宽产业工人发展空间。改革企业人事管理和工人劳动管理相区分的双轨管理体制,实行统一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打破职业技能等级与专业技术职务之间界限,实现有效衔接,改变技术工人成长成才“独木桥”现象。完善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制定国家资历框架,推进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职业技能等级学分转换互认。把优秀产业工人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纳入党管人才总盘子统筹考虑,搭建产业工人职业成长平台。

15.畅通产业工人流动渠道。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丰富就业服务内容,拓展服务功能,加强职业指导,完善就业信息服务制度,做好职业供求信息发布,促进产业工人合理流动,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

16.创新技能导向的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培养、考核、使用、待遇相统一的激励机制,引导企业在关键岗位、关键工序培养使用高技能人才,提高相应待遇,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建立技术工人创新成果按要素参与分配制度,研究创新激励方式。完善国家级技术工人表彰奖项,形成以党和国家表彰为导向、企业和社会积极参与的产业工人表彰奖励制度。增加产业工人在各级各类劳动模范和先进代表等评选中的名额比例。

17.改进劳动和技能竞赛体系。建立以企业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为基础、以国家和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为主体、国内竞赛与国际竞赛赛项相衔接的劳动和技能竞赛机制。深入推进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劳动和技能竞赛,积极开展各类技能大赛,完善劳动和技能竞赛组织、效能评估及激励机制等。

18.加大对产业工人创新创效扶持力度。深化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开展先进操作法总结、命名和推广。推动具备条件的行业企业建立职工创新工作室、劳模创新工作室和技能大师工作室,联合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和专业科研机构共建实验实训平台,探索创建跨区域、跨行业、跨企业的创新工作室联盟。开展全国职工优秀创新成果评选,适当增加国家科技进步奖推荐名额,鼓励和支持产业工人创新成果评选、展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

19.组织产业工人积极参与实施走出去战略和“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产业工人技能国际交流与合作。参加和举办有关国际性的产业工人技能交流活动,增进中外产业工人之间互学互鉴、友好交流。

(五)强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撑保障

20.加强有关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法治保障。推进修订职业教育法,研究技术资格方面的立法,依法保障产业工人接受教育和培训的权利。规范政府管理,督促企业提供技术技能培训,支持工会组织发挥监督作用。研究制定企业民主管理、集体协商等方面的制度,督促企业依法履行社会责任,保障产业工人与用人单位平等协商的权利,推进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

21.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加大财政职业教育投入,加大就业专项资金对职业培训补贴的支持力度,改进补贴方式,合理确定补贴标准和补贴对象。落实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纳入各级政府人才工作经费预算,对参加技师、高级技师教育培训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产业工人,给于一定的培训费补贴。加强对各项投入和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2.建立社会多元投入机制。落实完善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加大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投入的政策措施。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完善经费投入与监督制度,允许企业培训费用列入成本并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支持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落实完善引导社会资本进入职业教育领域的优惠扶持政策,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民办职业教育。

23.完善产业工人劳动经济权益保障机制。创造平等就业环境,保障就业机会公平,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完善工资平等协商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健全向一线产业工人倾斜的分配制度,落实产业工人参与分配决定的权利,维护劳动收入的主体地位。健全社会保险制度,提高统筹层次,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做好跨地区、行业、单位流动的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改善劳动条件,提高产业工人健康素质。规范劳务派遣用工,保障其合法权益。

24.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理论政策研究。定期开展产业工人队伍状况调查,加强对产业工人问题理论研究,了解借鉴国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有益做法,不断丰富和发展产业工人理论,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高等学校开设相关课程,加强有关产业工人问题的教学科研。

25.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社会氯围。组织中央和地方主流新闻媒体加大对产业工人的宣传力度,运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分众化、互动式宣传。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创作更多展现产业工人风采的优秀文艺作品。组织劳模、工匠进学校、进课堂,进企业、进班组,奏响“工人伟大、劳动光荣”的时代主旋律。

三、组织实施

(一)构建合力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工作格局。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工会、行业协会、企业代表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统筹社会组织的协同力量;建立贯彻落实协调机制,由全国总工会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加强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宏观指导、政策协调和组织推进,实现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与宏观政策、产业政策、就业政策、社会政策联动,打破部门界限,形成整体合力,勇于责任担当,提高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科学化水平。

(二)有力有序推进改革。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循序渐进、积极稳妥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突出重点,着力在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骨干企业中推进改革,发挥国有企业的带动作用。针对各地区各产业的不同情况,加强分类指导,探索总结经验,做到有序实施。

(三)做好改革宣传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大力宣传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主要举措,宣传改革实施中的先进典型、经验成效,营造关心、支持改革的良好社会环境。

(四)加强对改革实施的督促检查。建立推进改革情况的监督检查和信息反馈制度,开展改革情况绩效评估,探索实行第三方评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要求,研究制定推进改革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加大工作力度,认真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