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区总发挥“社工”在集体协商中的指导员作用
发布日期:2021-08-02 浏览次数:作者:赣榆区总工会 编辑: 审核:
赣榆区全区有8名工会社工,都经过省总干校和市工运学院培训,有4人拿到了工资协商指导员证书,他们一直活跃在工资协商第一线,为本区的工资协商健康发展积极努力地工作。
冬春季,为了搞好要约,他们按照区总划片分工要求,到企业指导职工协商代表的产生,与企业工会密切配合,努力把热心敢为职工说话办事、有责任心、办事公道的职工确定为协商代表,还配合企业做好协商前的准备工作;配合人社部门及企业工会,把检查工资协商结果落实情况作为重中之重,每年六、七月份和年底,都采取走访职工、召开小型座谈会、与企业领导人沟通、查看企业工资报表等形式,加强对协商结果执行情况的动态监督。对个别企业采用阴阳两本帐、或说一套做一套等行为及时指出并纠正,对执行协商结果认真严格的,及时上报区总及人社局。通过他们的努力,全区的工资协商进展顺利,职工工资平均增幅每年都在8%以上,其中一线职工平均增幅超过10%。社工老伏撰写的《工资协商切忌“眼高手低”》、《职工代表要真正代表职工》、《职工工资高≠企业成本大》等36篇文章先后被《中国工运》、中国《工会信息》采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