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区总工会农民工工资清欠用好“三手”

发布日期:2017-01-18 浏览次数:作者:gyqzgh 编辑: 审核:

近年来,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屡禁不止。有的一拖一年甚至几年;有的拖欠数额巨大;更有甚者,有的经营者不是没钱,而是隐藏、转移资产甚至“跑路”,给农民工正常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为了提高清欠效率,让忙碌了一年的农民工能足额领到自己的血汗钱,连云港市赣榆区总积极配合区相关部门,加大力度、拓展空间,清欠工作收到明显成效,深受农民工朋友的欢迎。

早动手,不等一年清欠时。在清欠工作中,赣榆区一改往年临近春节才开始清欠的做法,把年终清欠变为平时清偿,使拖欠工资不至于达到“积重难返”的程度。区成立由工会、人社、住建、交通等部门组成的专项检查组,从年初开始,分月、分季、分批次联合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使用农民工比较多的工程建设(含交通运输、水利建设)、服装玩具、餐饮服务等行业。对没有按照合同及时足额兑现工资的,按劳动法规督促兑现;对有拖欠行为的7家企业,发出“提醒函”和“督查令”督促执行。区总还发挥群众工作优势,当承建的企业不是因为故意拖欠工资,而是由于项目建设单位没有及时拨付工程款造成的,主动出面或请当地党政领导帮助协调,促使工程款拨付。去年中秋节前夕,就帮助城区2家建筑企业协调支付工资620万元。

紧联手,增加清欠合力。对于日常清偿中仍有拖欠工资的企业,区总抓住年终这个节点,集中清欠。为改变工会在清欠中“孤军作战”的现象,区总主动加强了与人社、建设、交通、文化广电、法院以及企业所以地党政的协调与配合。做到清欠班子统一派员参加、方案集中研究制订、宣传共同参与、督查一起上门,在力量上形成了合力。特别是房地产、交通路桥建设等涉及资金数额大、工期较长、欠薪风险多的企业,严格执行保证金制度,强制开发商或承建商在施工前,按规定的比例向建设或交通等主管部门交纳保证金,以防备拖欠工资时,利用保证来支付。

狠下手,提高欠薪成本。赣榆区总及基层工会积极联合劳动、法院等有执法权的机关,在做好日常督促检查的基础上,强化跟踪清偿力度。除及时发出“提醒函”或“督查令”限期解决外,对于职工提出的5件欠薪纠纷,工会法律援助机构及时出面帮助向有关部门提出诉求并得到解决;对久拖不决的欠薪行为,积极配合或协助劳动执法部门及法院,启动劳动调解仲裁直至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区法院本月11日举行执行会战,有6人因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主被拘传,共兑现工资5万余元,在全区引起了强烈的警示效应。(伏在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