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区发挥社工“四员”作用 助推乡镇工会工作上台阶

发布日期:2017-08-14 浏览次数:作者:gyqzgh 编辑: 审核:

 我们赣榆区共有15个镇、2个省级开发区。近年来,区总工会从工作需要出发,先后选聘了6名曾从事过区镇、法律及社区工作的人员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简称“社工”)。我们注意加强教育和培养,注重发挥他们在乡镇工会工作中的“四员”作用,收到明显成效。

一是推进建会联络员。社工来自本土,生活、工作在乡镇基层,接触面广、知情度高,哪儿新建了企业、哪家企业尚未建会、哪个已建会企业职工入会率不高等,他们心中都一清二楚。为此,区总建会工作小组把他们吸收进来,定期听取他们对建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农民工集中入会行动期间,社工主动作为,较好发挥农民工和工会组织间的桥梁作用,一方面及时向上级工会提供农民工的分布和来源状况,另一方面深入农民工群体,大力宣传工会是工人阶级自己的组织,加入工会能够较好地实现“工作能稳定、工资有保障、学习有去处、难事有人帮”的个人愿望,有效打消少数农民工对加工会的顾虑,对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仅三个月时间,全区有3200名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基本做到了应入尽入。《工人日报》以“赣榆区‘三联’法助推农民工入会”为题作了专题报道,其中就有“社工联络”。

二是集体协商指导员。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社工活跃在乡镇第一线。冬春季节协商前,指导企业把那些办事公道、敢于说话、热心服务职工、有责任心的人推举为职工协商代表;协商期间,指导企业工会依法开展协商;年中和年底,配合人社部门和镇、企业工会,对工资集体协商合同的履约情况开展检查监督。对少数采用“阴阳”账本、表里不一、履约不力的企业及时指出并予纠正。目前,全区工资协商推进顺利,职工工资年均增幅保持在10%左右,其中一线职工平均增长12%。由社工联系实际撰写的《工资协商切忌“眼高手低”》、《职工工资高不等于企业成本大》等36篇与工资集体协商相关的文章先后被《中国工运》、中国《工会信息》、《江苏工人报》采用。

三是工会法规宣传员。社工把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工会法规条例等作为份内的事,几年来,他们在跑乡镇、企业、接触职工的过程中,适时向职工发放工资协商读本、法规手册1600多件;利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机会和场合,向企业行政和职工协商代表宣传工资协商知识和法规条例;利用女职工心理咨询,向企业女工宣传《女职工特殊保护条例》并举办小型法律讲座12次,受众1300人。联系下口村船员工会的社工,在休渔期,不失时机地向船主宣传《工资支付条例》等,使船主明白,按时足额发放船员的工资,不是简单的小事,而是守法、诚信的大事。几年来,下口村没有出现拖欠工资的现象,深得船员的赞扬。

五是一线信息报道员。社工利用下基层多、接触企业和职工面广、信息来源新鲜、准确的便利,及时把工会工作好的做法宣传出去,较好地履行好工会一线和信息员的职责。几年来,共有1100多篇通讯、消息及信息被市级以上工会媒体和内部网站采用,其中1人连续5年被市总工会评为优秀工会宣传工作者,并被《中工网》聘为特约通讯员、被中国《工会信息》聘为特约评论员。(伏在江 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