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区总健全与社会组织联系机制

发布日期:2018-09-30 浏览次数:作者:gyqzgh 编辑: 审核:

 

赣榆区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各类社会组织210家,涉及劳动关系领域的有30多家,其中与服务职工群众较为紧密的有12家。今年以来,区总建立健全与社会组织联系机制,加强与社会组织的联系与沟通,为发挥社会组织的功能作用奠定了基础。

制订出台系列操作性文件和相关制度。今年3月份以来,先后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作用推动工会工作高质发展的实施方案》、《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办法》、《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联席会议制度等文件,为推动工会联系引导社会组织发展提供了依据。

推行“工会+社会组织+职工志愿者”运行模式。5月中旬成立了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联合会。制定组织章程,明确工作职责,完善治理机制。以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服务监督,确保其在政策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实现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为了稳步推进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区总制订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清单。通过引导、支持一批职工志愿服务类、互助类社会组织。探索以项目购买、项目补贴和项目奖励的方式,对开展志愿服务职工的社会组织以及专业性技能培训机构等择优进行激励。清单主要包括就业指导、岗位技能培训、职业资格培训等职工成长类服务项目;职场减压、情绪管理、心理健康、人际关系等心理健康服务类项目;传统文化、家庭文化、企业文化等文化艺术体育服务类项目。审核通过的社会组织报送的服务项目,由区总工会与所属社会组织签订专项购买协议,并共同组织实施。区总工会提供费用支持。如,探索开展“千人素质提升计划”。计划每年由区总购买民营企业家协会培训服务,重点培训贫困职工家庭人员、毕业大学生、企业在岗骨干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等,培训内容紧紧贴近本区实际,以微电商、家政服务、餐饮业以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急需知识技能。仅今年家庭服务业协会就培训下岗女工近660人。

建立社会组织培育中心。争取民政部门配合和协调,加强与各社会组织联系,结合工会的具体情况和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的特点,采取有效方式逐步掌握其工作动态,开展直接培育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的试点工作,探索运行机制,在人员、资金、活动场所等方面予以扶持。(伏在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