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区总建立与社会组织联席会议制度

发布日期:2019-03-20 浏览次数:作者:gyqzgh 编辑: 审核:

为加强对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的联系服务引导,实现职工群众、社会组织和工会的互联互通,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持续发展,提升服务职工群众的能力和水平,赣榆区总工会建立了与社会组织联席会议制度。

首先,确定联席会议工作职责。一是探索研究将部分工会组织承担或承接的职工服务类事务通过委托、承包、购买服务等方式交给社会组织承担的有效方式;二是为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提供组建保障、业务拓展、能力提升、社会效益等方面的服务,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三是共同搭建需求调查、诉求反映、工作评估、解决问题的交流平台;四是建立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民主协商议事机制,促进资源共享、共同发展。

其次,明确加入联席会议条件及权利。联席会议实行会员单位制度,成员单位由在区民政局登记注册的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组成。凡申请加入本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的,要拥护本联席会议的管理制度,积极参与联席会议各项工作;遵守相关行业公约。成员单位享有的权利有:参加本联席会议的相关会议;对本联席会议工作具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向本联席会议推荐成员单位;获得工会组织承担或承接的事务,以及工会购买社会组织专业化服务等项目招投标优先资质。

第三,完善工作制度。一是明确联席会议召集人。设召集人3人,其中第一召集人由区总工会领导担任,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2名,办公室设在区总工会,负责日常工作开展;二是制定联席会议事规则。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总结半年、年度工作,交流下一步工作计划,根据每次会议具体内容的需要,邀请相关政府部门及专业人士列席会议,列席人员无表决权。

自去年5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以来,已召开7次联席会,重点研究工会联系引导社会组织的具体制度、活动项目、培育典型等。(伏在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