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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协调劳动关系工作委员会召开第54次会议

发布日期:2017-03-09 浏览次数:作者:mgb 编辑: 审核:

日前,连云港市协调劳动关系工作委员会第54次会议在市工商联召开,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办公室有关人员出席了会议。市总工会秦云副主席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由轮值方市工商联副主席胡宾主持。会议共五项议程:一是由各成员单位围绕2016年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工作要点及各自职能,汇报2016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提出2017年工作思路;二是由各调研组汇报赴有关县区调研检查2016年度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创建及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开展情况;三是由市总工会就深化《连云港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暂行办法》贯彻实施及举行2017年度工资集体协商“冬春要约行动”启动仪式等相关工作提出总体思路、推进措施和具体工作方案;四是讨论《市协调劳动关系工作委员会2016年工作总结》和《市协调劳动关系工作委员会2017年工作要点》,并就推进实施《连云港市委、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2016]5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及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建设行动计划(2016年-2020年)》、《关于开展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有关建议;五是研究确认拟认证及复核的2016年度市级(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名单。

会议指出,2016年全市协调劳动关系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进展较为顺利,基本上按照序时进度完成了目标任务。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县区三方机制作用不明显,会议制度不落实,工作开展不规范,三方办公室协调能力偏弱,成员单位之间合作意识不强,致使相关工作推进乏力、落实走样。二是少数县区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流动性大,业务不熟,工作衔接不好,影响工作开展。三是有些工作人员缺乏责任心,态度消极,作风漂浮,致使本地区工作始终在低层次徘徊,与要求相差甚远。

会议强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事关企业发展、职工权益保障和社会和谐稳定,关乎民生幸福。《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我市今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方向和任务,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和政策依据,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尤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组织,要认真学习领会,认真分析本地区创建工作形势,加强规划部署,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工作方案,落实推进措施,实施重点培育,强化指导服务,全面推进本地区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深入持久开展。(朱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