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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区总成功督促解决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

发布日期:2017-12-01 浏览次数:作者:gyqzgh 编辑: 审核:

日前,农民工老刘从某建筑企业财务部领到了今年以来的近4万元工钱,高兴地说:“这都是工会为俺办的好事啊!”

原来,老刘今年春节后受聘于当地的一家小型建筑企业,工作几个月下来,也不见老板发工钱,老刘和一起的四个农民工找老板要工资,老板以建筑单位没有付给工程款为由,一拖再拖。今年夏天,老刘因爱人患病,再次找老板要工资,老板还是以公司困难,叫“再等等”。

就在老刘唉声叹气、感到希望不大的时候,有工友告诉他,“区工会是职工说话的地方,不仿去试试”。

老刘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来到连云港市赣榆区总工会,法律援助中心的人员热情接待了他。

听老刘把话说完,中心人员双详细询问了企业的规模、经营状况、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等。当听到企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开展工资协商后,中心人员先劝老刘回去上班,其它的事情工会来做。

随后,法律援助中心人员先后来到该企业,了解企业经营现状、职工维权情况,发现该企业既没有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开展工资协商,职工工资发多少、什么时候发、以什么形式发,全由老板“说了算”。

于是,找到老板,老板不以为然,“我这是小企业,不用那么多复杂”。中心工作人员当即向老板讲明:工资协商不是企业愿意不愿意的事,而是法律规定应当开展的,协商的目的是企业谋发展、职工得实惠,是双赢;签订劳动合同,也是有法可依的行为,它不但约束企业,同时也约束职工,也是为企业更好地发展服务的。与此同时,又给企业送去了劳动法规和欠薪被依法处理的案例。

经过细致的工作,老板“开窍了”。当即兑现老刘今年以来全部工资,还把拖欠的另外四名农民工工资兑现了。并表示,明年开始,一定要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和进行工资协商。(伏在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