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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工会推动法律顾问制度的做法在全市发言交流

发布日期:2017-12-01 浏览次数:作者:fgb 编辑: 审核: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推动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进一步推动党委系统和群团组织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昨天上午,市委组织召开了全市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推进会,市总工会等四家单位作了大会发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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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市总工会在促进和谐、追求依法、科学维权的路上,不断建立和完善法律顾问制度。从1985年到2014年,市总工会相继成立了法律顾问委员会、律师事务所、全省工会首个职工法律援助中心、首家职工法律援助团,聘请律师事务所作为顾问单位。去年,成立了连云港市工会阳光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吸纳了社会律师、法学专家等在内的志愿者260多人。今年,为了完善工会网上12351维权体系建设,又选聘了10名律师从事在线法律服务,保持了工会法律顾问制度的生命力。

制定了《连云港市职工法律援助管理规则》、职工法律援助中心财务管理办法》《工会阳光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职工法律援助案件申报流程、卷宗归档等10多项管理制度和一系列详细的操作流程,有效保障了法律顾问工作有序开展,保障了工会法律顾问制度的执行力。

创新打造“立体式”维权体系,通过搭建全省工会首家职工法律援助服务综合平台、实施“老总调解员”机制,劳动争议调解巡回观摩下基层、网络“跨时空”援助、微博在线说法等一系列举措,累计为3200多名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援助代理,帮助讨回工资、工伤赔偿等各项费用4100多万元;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先后被评为“全国工会职工法律援助等维权服务示范单位”、“江苏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10余项,提升了工会法律顾问工作的影响力。

易怀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