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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下岗残疾职工可申领“两项补贴”

发布日期:2018-02-22 浏览次数:作者:gyxzgh 编辑: 审核:

日前,灌云县2017年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数据出炉,累计为全县9922名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2410万元。

根据该县民政局、财政局、残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灌云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护理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的精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按经济收入、残疾等级、年龄等条件每月最低补贴102.5元,最高435元;护理补贴城镇每月120元,农村每月80元,并逐步提高,实现城乡统一标准。两项补贴通过银行“一折通”于季度首月10日前发放。“两项补贴”制度实施以来,灌云县民政局严格按照申报、审核、审批程序,定期对残疾人“两项补贴”数据进行更新维护,规范了补贴资金发放与管理,确保不重、不漏、不错,切实维护了全县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符合条件的城乡残疾人、下岗残疾职工,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 “两项补贴”后,相应取消原低保内重度残疾人重残补贴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对残疾人的增发部分补贴、低保外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金。(丁茂柏 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