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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工会召开职工互助互济会第二次理事会

发布日期:2019-11-05 浏览次数:作者:lygzgh 编辑: 审核:

日前,全市职工互助互济会第二次理事会召开,会议总结了前一阶段职工互助互济工作情况,对下一步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并对保障范围的扩大与标准的提高进行了表决。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市职工互助互济会理事长丁维杰出席会议并讲话,市职工互助互济会副理事长、秘书长、市总工会帮扶中心主任陈伟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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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维杰在讲话中指出,连云港市职工互助保障事业的发展,依赖于职工,服务于职工,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下,紧紧围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联合基层工会组织,贴近广大职工群众生活,为困难职工群众排忧解难,得到了广大职工群众的认同,成为各级工会组织联系职工群众,服务职工群众的一个重要途径;成为提高职工生活保障,打造抵御风险能力的第二道“安全网”。下一步,各级工会组织要切实围绕职工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做实做细职工互助互济保障工作,将更多的职工纳入到互助互济会中来,让港城广大职工互帮互济中增强克服困难的信心,享受更多的保障和实惠。

连云港市职工互助互济会成立于2018年7月,成立一年来,全市有450多家单位,7万余名职工参加职工互助医疗保障,市互助互济会向65人次的会员支付各项互助待遇411000元。会议提出,力争在2020年,市职工互助互济会发展会员人数累计达到10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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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职工互助互济会,目的是通过职工之间的互相帮助,“聚小钱、办大事”,最终实现“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参加职工互助互济会的职工,能够享受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这对缓解职工因患重大疾病造成的生活困难,减轻个人医疗负担,切实提高职工医疗保障水平具有重要现实意义,被职工亲切地称为“第二医保”。

2018年,市政府转发了《连云港市职工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2019年,市政府把互助互济工作纳入了连云港市2019年50件民生实事工程。今年1月,市互助互济会依托市第一人民医院,组建了由分管医疗的副院长为组长,各科室主任为成员的市职工互助互济会医生专家组,对参加《连云港市职工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的职工发生《互助保障计划》所包括的两类二十七种疾病时,进行客观、公正、权威、全面的病情鉴定,方便参加保障计划职工及时办理后续申领待遇手续。

为保障会费安全、有效的使用,市职工互助互济会设有两名专职财务人员。资金支出采取经办人员申报、主管人员复核、秘书长初审、理事长终审的费用签报手续,力求把风险降到最低。每年,由市总工会经审办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互助互济会进行年度审计。每月,对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进行自查,对到款情况进行核实,对资料名单进行人数复核,坚决做到账目清晰,钱款明确,收支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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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做好这项惠及千万广大职工的事业,市总工会依托各级工会组织,通过线上线下工会网络,多方面全方位宣传职工互助保障计划,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解释解答互助保障计划,分批次有计划去往各基层工会组织展开互助保障计划推广工作。

目前,连云港市职工互助互济会已办理完成65人次互助保障待遇申领手续,最快从办理到互助金申领用时一天。利用互联网沟通,运用图像传播技术,对申领救助金职工进行资料审核,简化救助金申领手续手续,为职工提供高效快捷的申领服务的同时,探索早诊断、早治疗的职工互助保障机制。利用互助互济会与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合并办公条件,针对因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职工,帮助其申请困难职工申报工作。在65例的互助保障待遇申领中,重大疾病申领有41人次,意外伤害申领有24人次。其中重大疾病类共支付366000元,意外伤害类共支付45000元;在免责期内申领待遇职工有3人,减责期内申领待遇职工有15人,保障期内申领待遇职工有4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