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疫复工期间稳定劳动关系的十条倡议
发布日期:2020-02-12 浏览次数:作者:lygzgh 编辑: 审核:
全市企业和广大职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全市企业和广大职工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稳定劳动关系,动员广大职工凝心聚力共克时艰,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特向全市企业和广大职工发出以下倡议:
一、凝聚共识,共同承担防控疫情的社会责任
1、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特别是用人单位陆续复工复产、广大职工返岗务工之际,全市各用人单位和广大职工要顾全大局,共担责任,共渡难关,力争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不误,努力推动劳动关系稳定和谐,切实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同舟共济谋发展,共克时艰筑和谐,团结一心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关爱职工,企业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2、企业要切实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坚决执行企业所在地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复工要求。经批准复工的企业要做好疫情防控宣传解释工作,严格落实防疫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职工身体健康和劳动安全。要加强人文关怀,关心受疫情影响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协商解决职工实际困难,增强职工归属感。
3、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处理劳动关系的政策规定,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企业要依法履行与被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等其他紧急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的劳动合同,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保障职工工资报酬权益。
4、企业要立足发展长远,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
三、共克时艰,职工要支持企业恢复生产经营
5、职工要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主动配合企业和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觉、主动、如实报告个人相关信息。
6、职工要顾全大局,把实现自我价值与促进企业发展结合起来,充分理解疫情对企业的不利影响,与企业守望相助、共渡难关,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相关工作。
7、职工要认真学习、准确理解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正确运用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利,不聚集、不违法上访,依法依规理性表达合理诉求。共产党员、劳模、工匠等先进分子,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充分协商,切实维护劳动关系稳定和谐
8、企业行政方和工会要强化“越是困难时期越要加强协商沟通”的理念,要共同调研、充分认识企业面临的经营压力和职工面临的待岗、失业、收入减少等风险,要采取电话协商、QQ群协商、微信群协商、视频会协商等灵活方式,及时协商解决有关工资、工时、劳动用工等劳动关系问题,及时协调处理特殊时期企业劳动关系矛盾和争议。
9、企业行政方和工会要充分发挥劳动关系协商机制在保企业、保就业、保稳定中的应有作用,及时向地方三方委员会报告、请示有关情况和问题,及时通报、宣传、解释协商达成的意见和依据。
五、多措并举,全力支持企业平稳发展
10、企业要主动与政府相关部门对接,积极落实政府援企稳岗各项政策。对暂无工资支付能力的,企业可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延期支付,签订支付协议。受疫情防控措施影响导致职工返工困难的,已复工企业可通过人社部门调剂平台和线上招聘,调剂借用其他企业富余员工及未复工企业本地职工,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寒冬终将过去,春天必将来临。让我们坚定信心,同舟共济,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携手共创美好的未来!
连云港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
2020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