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推进集体协商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市总工会举办《江苏省集体协商条例》专题培训班
发布日期:2023-06-13 浏览次数:作者:权益保障部 编辑:权益保障部 审核:权益保障部
为切实做好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江苏省集体协商条例》工作,履行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职责,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6月9日上午,连云港市总工会举办《江苏省集体协商条例》专题培训班。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王悦同志出席并作工作动员讲话。各县区(功能板块)总工会权益保障工作分管领导、权益保障部负责人、女职工部负责人,市县(区)两级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市县(区)各有关单位工会负责人共110余人参加培训。

王悦在开班讲话中对全市《江苏省集体协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认识重要性,认真学习《条例》;二是把握创新性,深刻理解《条例》;三是强化操作,扎实贯彻《条例》;四是认清艰巨性,合力落实《条例》。


市总工会邀请省总工会《条例》普法讲师团专家梅从明对《条例》进行了专题培训。梅从明分享了多年来在推进集体协商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就《条例》出台的背景、框架与思路做了讲解,并从《条例》创新性规定、《条例》内容解读、集体合同与专项集体合同的关系和区别、技能能级工资集体协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辅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