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总工会“三种宣传”呈现工会维权新思路

发布日期:2017-04-17 浏览次数:作者:gnxzgh 编辑: 审核:

灌南县总工会针对新常态下工会维权的实际,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载体,通过多渠道宣传,广覆盖动员,有效提升社会对工会法律援助的知晓度和认可度,流动宣传展示工会新风采,异地宣传呈现维权新思路,驻企宣传彰显工会维权新态度。

流动宣传展示工会新风采“六五普法”、“七五普法”为导向,通过《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江苏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大力开展“创平安全民普法,促发展依法维权”宣传活动,会同县人社、住建局、卫计、交通等部门开展培训班、“流动课堂”、法律知识竞赛、普法文艺演出、广场咨询、媒体宣传等方式,通过进企业、进班组、进工地、进社区,让广大职工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职工能够掌握与自身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自身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

异地宣传呈现工会维权新思路联合市总工会、县司法局、人社局大力开展“大篷车送法千里行”赴杭州、青岛等地维护灌南籍农民工权益行动,并与当地工会签订维权共建协议、聘请维权联络员、建立普法维权流动站,举办大型法律咨询会和培训班,向农民工赠送了2000余本法律书籍和3000多张“县乡村职工法律援助人员联系卡”,使灌南20多万民工在输入地享受当地“四同”政策:经济上同工同酬、政治上同城同策、法律上同责同权、文化上同需同享。

驻企宣传彰显工会维权新态度根据县委下发《关于开展工会干部驻企服务、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活动的意见》的文件精神,积极开展“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主题教育活动,全县所有企业及职工学习贯彻省“一办法七条例”等法律法规参与率达90%以上,广大工会干部、职工认为在企业工作有了“护身符”,并在企业实现了广大会员、法人代表、党组织负责人的“三个清楚”;企业与职工,职工与职工,职工与工会之间的“三个和谐”;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合同,职工参政议政、敬业奉献的“三个积极性”也得到了明显提升。

江苏省灌南县总工会  花红斌  徐能如  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