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出台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政策

发布日期:2020-02-27 浏览次数:作者:gnxzgh 编辑: 审核:

2月25日,灌南县政府出台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政策,积极支持和帮助企业尽快复工复产,有效应对疫情给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困难,坚定企业信心、共渡发展难关,有效保障经济平稳运行。

灌南县政府出台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政策中,推出实施援企稳岗政策。在疫情期间,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政策执行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同时,加强企业用工保障,积极引导本县外出务工人员回流本地就业,采取送岗到点上、进企业直聘、视频选聘等灵活多样方式,提供“一对一”招聘服务。提供线上求职招聘渠道,推广远程面试。做好劳动力储备工作,在疫情结束后第一时间最大程度满足劳动者就业和企业用工需求。全县实施企业职工培训费补贴政策。自本县实施疫情防控一级响应相关措施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各类企业新录用职工稳定就业满1个月以上,经确认开展职业技能、职业素质等内容岗前培训的,采取预拨方式,按照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自主组织或委托培训机构开展职工线上技能培训的,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补贴范围。此外,支持企业稳定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任务不均衡的企业,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按照规定申请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试行集中工作、集中休息方式保持正常生产经营。

(灌南工会 德平 陈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