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总工会“四举措”落实惠民生促消费政策

发布日期:2020-05-09 浏览次数:作者:gnxzgh 编辑: 审核:

灌南县总工会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根据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的《连云港市惠民生促消费十项政策》精神,决定从5月8日起,推出四项举措,引导全县广大职工、工会会员积极参与惠民生促消费活动中来。

一是要求全县各级工会组织做好职工落实福利待遇工作。全县各级工会要按照《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苏工发﹝2018﹞13号)要求,可以一次性发放全年国家法定节假日尚未发放的工会年节福利,并积极与有关企业合作开展优惠促销活动。

二是要求全县各级工会组织继续扎实做好关爱困难群体。县总工会将研究因病致贫返贫职工群众的帮扶工作,5月15日前,将完成对全县建档在册的特困职工每户发放不低于2500元疫情期间特殊生活补贴,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保障。全县各级工会对于遇到重大困难和变故的职工,要及时纳入帮扶范围,尽力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

三是要求全县各级工会组织精心组织开展职工活动。全县各级工会要积极响应市委和县委县政府号召,积极引导广大职工、工会会员到景区、商贸、餐饮等服务企业购物消费,以实际行动参与惠民生促消费活动,推动我县服务业全面复苏。要结合春游、革命传统教育等活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广大职工、工会会员进乡村、进田园、进自然、进红色教育基地开展形式多样的职工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

四是要求全县各级工会组织广泛动员职工参与消费扶贫。全县各级工会要按照有关规定,在组织工会会员开展活动时,优先将目的地安排在贫困地区,优先采购县重点扶贫产品。充分发挥“连工惠”职工网络服务平台作用,通过互联网拓宽销售渠道,帮助扶贫点解决农产品销售问题。主动加强对接,助推“灌货出县”,进一步推动我县脱贫攻坚成果。

(陈勤通讯员周德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