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推行农民工法律维权“四有”工作法

发布日期:2016-03-30 浏览次数:作者:admin 编辑: 审核:

 

今年以来,灌南县总针对该县有20多万人在外务工,因劳资、工伤等纠纷不断增多现象,为依法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积极探索异地农民工法律维权有效途径,推行“四”工作法,深受到农民工的青睐。

一是阵地。在务工人员集居地区建立送法维权工作站,设有固定办公场所、联系电话和联络人,并分设3-5个联系点,明确法律维权联系人,及时为在外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服务。并在务工人员中设立两地共建共管工会联合会,通过工会干部带头学法,影响周围务工人员,培养他们的依法维权意识。

二是咨询。在年前讨薪、年后就业等维权关键期,及时组织政法委、司法局、人社局、广电局等成员单位,成立顾问团,开出“送法维权千里行”法制“大蓬车”,前往上海、苏锡常、杭州、青岛等灌南籍工人较为集中的地区,深入联系点,了解民工生活、就业、安全、劳动保障、合同签订情况,并与当地工会签订双方维权合作协议书。

三是卡册。发放维权联系卡,卡的正面印有“送法维权千里行联系卡”字样和维权人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和服务事项,背面印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和维权指南。

四是“网点”。在务工人员集中地积极联系当地工会,共同创办流动人员夜校、开办“普法超市”、举办法律培训班,免费赠送法律法规书籍,“零距离”调解矛盾纠纷,实施法律维权。
  (灌南县总工会  于通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