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积极探索推行工会指导员“一线工作法”

发布日期:2016-04-14 浏览次数:作者:admin 编辑: 审核:

 

为破除工会工作“四化”,推动工会组织把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鲜明写在自己的旗帜上,让工会工作不偏航增强动力、接地气增强活力。为此,灌南县总探索推行工会指导员“一线工作法”,真正把基层工会工作的“魂”聚起来、“本”固起来、“基”强起来。

一是选派指导员驻点。探索向企业派驻工会指导员,县总工会机关、乡镇、园区、系统(产业)工会干部对口一家企业,进行面对面、点对点的服务。企业工会指导员的任期为2年,每月要到企业指导工会工作2天以上,每人每年至少写一篇调研报告。在企业,工会指导员是党的政策“宣传员”,是技术创新、生产经营的“战斗员”、是劳动关系的“协调员”、是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监督员”、是提高职工素质的“组织员”。

二是源头上解决难点。开展派驻工会指导员走访企业,帮扶困难职工,落实帮扶资金;帮助解决职企劳资纠纷,调解率要达95%以上;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率、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要达到100%,职工参加技能比武人数逐年增长。从而实现下派一人、带动一批、发展一企、稳定一方的目标,使企业工会组织真正能建起来、转起来、活起来。

三是重抓工作上盲点。以开展村级专业合作社、城区现代服务业、小微企业联合工会建设为重点,努力在消除建会空白点、提高建会率和职工包括农民工入会率上取得突破,切实做到“哪里有职工,哪里就有工会工作”。

(灌南县总工会  于通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