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总依法维护职工“五项权益”

发布日期:2016-07-19 浏览次数:作者:admin 编辑: 审核:

 

今年以来,灌南县总工会健全依法协调劳动关系长效机制,进一步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着力维护好职工“五项权益”。

一是依法维护职工民主权。以和谐企业创建活动为出发点,积极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宣传月活动,县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农业园区,以及各乡镇工业集中区着力推进和谐创建工作,辖区内企业参与和谐创建率达100%。积极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培育市级职代会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3家、实施厂务公开工作质量考核评价企业29家。5月份,县政府在汤沟两相和酒业公司召开了全县非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现场观摩会,各乡镇、县各有关单位工会主席、县协调委成员单位和部分重点企业工会负责人,以及汤沟两相和酒业职工代表、列席代表计200余人出席了本次大会,让与会人员熟练掌握企业职代会操作办法、职工参与企业决策和发展等方面的先进经验。

二是依法维护职工经济权。为深入贯彻落实《连云港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暂行办法》,召开县劳动关系协调委工作会议2次,举办工资集体指导员培训班1150余人,培树工资集体协商三星级企业8家,培育江苏汤沟两相和酒业、县餐饮协会工资集体协商典型案例2家。按照所有企业都必须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要求,协调委及时召开全县工资集体协商冬春要约行动启动仪式,下发《关于开展2016年度工资集体协商冬春要约行动的通知》和《活动方案》等文件,全力推进全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1-6月份,全县各类企业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116份,行业性、区域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6份,覆盖企业 500 余家。   

三是依法维护职工法律权。通过广场咨询、新闻媒体播放、深入企业、班组等方式,大力开展以《工会法》、《劳动法》、《省一办法七条例》为主要内容的七五职工普法活动,举办基层工会法律干部、法律志愿者培训班4300多人;接待职工来电来访咨询26人次,受理援助、仲裁调解案件21件,调解结案13件,裁决结案8;着力开展企业劳资隐患排查和工资支付情况检查,共检查企业36家,下发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5份,督促企业与700多名职工补签了劳动合同,为200多名职工补缴社会保险60多万元,为300多名职工补发工资230多万元,对5家企业的规章制度提出了修订意见,受到了广大职工群众的普遍好评。

四是依法维护职工安康权。组织400家企事业单位涉及万名职工参与安康杯竞赛活动,联合县安监局等单位组织开展举行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和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活动,累计发放工会劳动保护手册、安全生产知识问答等资料1500多份。继续做好新《安全生产法》和企业“1+3”安全监控体系建设,完成创建县级劳动保护合格班组9。按照有固定场所,有供水条件,有座椅、茶几,有脸盆、毛巾香皂等必备物品设施的要求,联合县城管局兴建环卫工安康驿站”3个。

五是依法维护职工生存权。进一步完善《灌南县创建星级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站)考评办法》,确保全县乡镇、系统、园区的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站)三年内达到一星、二星、三星级帮扶中心(站)的标准。“两节”期间,会同全县各级党政慰问困难及特困职工、困难劳模1300多人,救助金额达70多万元,救助资金全部实名制发放。会同县人社、县经济开发区工会开展每周五大招工活动,先后让1376名下岗、失业职工找到新岗位。同时,还积极完成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贫任务30户,组织170余名企业一线职工参加市总“劳动最光荣”疗休养活动,做好对全县316户特困职工证的核发工作。(灌南县总工会  于通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