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开展法律监督源头预防争议

发布日期:2016-11-03 浏览次数:作者:admin 编辑: 审核:

 

2012年江苏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的《江苏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以下称《条例》),为工会开展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被视为工会维权的“尚方宝剑”。灌南县总工会积极开展学习、宣传《条例》的各种活动,开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了一批企业纠正违法用工行为,办结了有影响的违法用工案件,较好地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的稳定。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工会开展劳动法律监督的制度保障

成立由各园区、人社、纪委、法院、住建、信访、台办、司法、法制办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灌南县协调园区企业劳资矛盾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制定联席会议、案情通报、信息共享、疑难案件研究等工作规则、等相关制度。截止目前,共收到企业职工诉科冠电子、泰昌电子等10余家企业劳资矛盾13起,通过协调处理为职工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多万元。

根据全县产业特色较为明显的特点,分别在县内产业集聚度高的食用菌、机械、电子、服装、酿酒食品等8个行业工会、25人以上建会企业及时成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同时,在不足25人的企业设立劳动法律监督员。目前,我县采取新建工会实施“五会”同步组建的方法,已建工会组织中基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建会率达100%。

二、强化宣传形式,营造工会开展劳动法律监督的浓烈氛围

《条例》实施以来,灌南县总工会认真扎实做好宣传工作,让广大职工知晓条例内涵,在遇到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时,能够主动向工会、工会法律监督组织反映情况,请求工会给予援助。同时,也督促用人单位及相关部门积极支持、配合工会开展劳动法律监督,确保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灌南县总工会创新思路,通过在县电视屏幕上拨滚动字幕、在报纸上开辟问答专栏、在灌南在线网上推出专题等形式,广泛宣传《条例》的内容。灌南县总工会结合“六五”普法,先后在企业开展专题培训活动12期,有1.2万名职工直接参加了培训,参加了培训结业考试,通过率达98%。在活动结束时,还举行《条例》电视抢答赛,选拔12支代表队参与,组织400多名职工进行观看,《条例》深入职工心中。

三、强化基层调查,摸清劳动法律贯彻落实情况

灌南县总工会主动听取职工的心声,围绕真实掌握职工对劳动法律执行情况的所思所盼,县工会印发《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情况问答》,通过基层工会发到职工手中,并挂在网上,调查工作全部采取无记名形式,活动得到积极响应,纸质问卷的回收率达到90%以上,网上点击率达到万余次。社会调查反映的主要问题是:社保缴纳不全或未缴、超时加班、女职工权益保护不到位等,县总工会对职工提出的焦点问题进行汇总,提出完善方案,为同级政府制定政策提供参考,为今后工会工作指明方向。

灌南县工会新成立的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也积极行动,深入全县服装、酿酒、板材、机械等重点行业的有代表性的企业,通过座谈会、查资料、看现场等形式,深入了解企业劳动法律的执行情况,企业保障职工劳动权益情况,还与行业工会的劳动监督委员会进行座谈,分析企业遵守劳动法律中存在的问题等,推动劳动法律监督逐步落实。

灌南县工会对在调研期间及平时职工反映的主要侵权问题进行逐一登记汇总,梳理分析,发现职工权益受侵害的主要形式是:单位只缴纳养老、医疗等基本保险,只给部分职工缴纳社保,甚至有的企业未缴社保;超时加班加点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伤赔偿不到位等。针对这些问题,监督委员会召开联席会议,专门研究对策,迅速着手调处。鉴于《条例》的宣传贯彻,在处理过程中,相关部门主动配合,用人单位认识到位,协助解决。依靠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的撑腰,灌南县工会的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已经成功化解劳动争议20多起,依法为职工讨回经济损失50多万元。

根据《条例》的规定和上级工会要求,灌南县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已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网络,同时,配备劳动法律监督员。职工说:劳动法律监督在身边,利益保护问题反映快,解决起来也及时。自《条例》实施以来,灌南县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及劳动法律监督员能根据工会和职工需求,贴近职工,服务职工,先后处理社会保险等各类劳资纠纷30多件,实现了源头化解矛盾,促进了和谐。(灌南县总工会  花红斌徐能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