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总工会启动“冬春要约行动”突出五个加强

发布日期:2017-01-21 浏览次数:作者:gnxzgh 编辑: 审核: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保护劳动所得”要求,进一步提高全县各类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质量和成效,灌南县总工会近期将联合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单位启动2017年度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冬春要约行动”,重点推进工业园区和乡镇(社区)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专项合同。今年我县工资集体协商“冬春要约行动”将在五个加强上下功夫: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提请各工业园区和乡镇党委政府将工资集体协商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切实摆上重要议事议程,与推进民生幸福工程、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目标与任务统一,计划于举措同步,实施目标考核,确保工资集体协商“冬春要约行动”取得实效。

二是加强协调配合。各工业园区和乡镇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办公室要通过联合向企业行政和工会下发“提示函”形式,及时提醒、引导和督查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对不响应工资集体协商要约或协商后拒绝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由企业工会向上级工会汇报,提交所在地人社部门进行督查问效,责令限期改正。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推进和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连云港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广泛宣传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在企业增效、职工增资、保障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提高经营者和广大职工参与工资集体协商的自觉性。

四是加强靠前指导。各工业园区和乡镇劳动关系三方办公室要定期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职工开展专题调研,靠前指导,及时了解和掌握“冬春要约行动”工作动态,共同研判和解决行动中的重点、难点和盲点问题。逐步做实“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提示—工会主动要约—企业行政应约—上级工会督促整改—人社部门执法问责”的工资集体协商“冬春要约行动”工作链。

五是加强督查检查。各工业园区和乡镇劳动关系三方办公室要围绕今年工资集体协商“冬春要约行动”的工作部署、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联合开展督查,做到一级向一级负责,一级督查一级,对态度不积极、行动迟缓的相关单位重点督查并与通报。(周德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