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工会阳光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大队成立

发布日期:2016-11-29 浏览次数:作者:kfqzgh 编辑: 审核:

近日,开发区工会阳光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大队成立仪式正式举行。市总工会法工部副部长易怀丽,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副部长、总工会副主席、妇联主席郭佳等领导出席了仪式。

当前,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快速转型期,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工会要落实依法维权,就需要有一批专业水平高、业务能力精、踏实勤勉的维权队伍,开发区区成立阳光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大队,旨在组织广大志愿者以实际行动,维护职工权益、传播法治文化,为全区职工群众特别是困难职工提供法律服务,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促进发展成果共享、促进公平正义实现。

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副部长、总工会副主席、妇联主席郭佳同志强调:一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争当无私奉献的法治先锋。阳光法律援助志愿者90%都是党员,这就要求志愿者们首先要讲政治,要认真学习党规党纪,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做合格党员。同时,还要不断学习业务知识,增强践行承诺的本领,树立牺牲小我、服务大家的奉献精神,以真心、耐心、责任心帮助广大职工,努力争当法治先锋,向社会传递正能量。二要注重实效,开拓创新,切实当好职工群众娘家人。阳光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要从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取信于民的高度开展工作,让职工真正感受到工会是职工之家。工作中要采取以案说法、现场调解、QQ群、微信等多种形式创新开展志愿服务,把法律援助的职责承担起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三要严明纪律,遵守誓言,树立法律志愿服务好形象。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要有组织、有纪律地进行,要热情地做好接待和受理工作;志愿者在接受指派后,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利用志愿服务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将好事做实,树立工会法律援助志愿者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