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总工会召开全市工会法律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2016-04-28 浏览次数:作者:admin 编辑: 审核:



近日,全市工会法律工作会议在赣榆区召开,各县区总工会分管法律工作领导、法工部负责人和部分直属单位工会法律工作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前,市总工会副主席陈健带领参会人员参观了会场所在地海头镇工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法律监督组织建设情况。会上,各参会单位交流了2016年工会法律重点工作,市总工会法工部通报了2015年度全市工会开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巡回观摩活动开展情况,并对成绩突出的王德兵等6名同志予以点名表扬;传达了全省工会法律工作会议精神,部署了2016年度全市工会法律重点工作。

市总工会副主席陈健同志参加会议并作最后讲话。他强调,当前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工会如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稳定,应做好四项工作:一是源头参与,促进政策法规及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完善。尤其是在政府、企业等制定、修改涉及到职工切身利益的规定方面,要及时提出工会的意见,反映职工的诉求。在保就业又保稳定的特殊时期,要妥善处置好停产半停产企业的职工权益问题,确保不发生群体性、集体性劳动争议案件。二是健全机构,着力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全市各级工会应建立、调整、充实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充分发挥区域、行业工会调解组织的作用,也要探索实施“老总调解员”等新的调解途径,让纠纷不出企业,不出园区。三是协调联动,形成调处劳动争议的合力。要紧密与人社、经信委、工商联等部门配合,发挥劳动争议处理“三方机制”的作用,合力维权。四是强化监督,进一步畅通信息沟通渠道。要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做实,对有可能发生、正在发生及已经发生的重大劳动争议案件应及时向上级工会和党政报告,并加大处置力度,履行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职责,维护稳定。

(易怀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