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时15天调解纠纷成功

发布日期:2016-09-06 浏览次数:作者:fgb 编辑: 审核:

 

“易部长,您好,我是张连霞的儿子,给您说声我妈在工地受伤赔偿的事儿已经解决了,谢谢您”。日前,正在伏案工作的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副部长易怀丽接到一个欣喜的电话。

事情原来是这样的:6月28日,一年轻人来市总工会反映,她母亲叫张连霞,退休工人。经人介绍,到连云区一新建道路工地干杂活,6月5日,从车上摔下来,造成股骨头骨折到医院治疗,施工方先支付了少量的医疗费,后期的医疗费和伤残赔偿不予支付,经多次协商均不能达成一致协议。后来包工头避而不见,无耐到市总工会申请法律援助。

在看了相关的证据材料和倾听了来访者的诉说后,拥有律师资格的接待者易怀丽分析,受伤是事实,但因其母亲已退休,不能认定工伤,要走人身赔偿程序,需要等出院后进行司法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才能确定赔偿数额,这样的话时间就比较长。来访者说他们不想走法律程序,拖时间太长,希望工会帮助调解。

在了解到该工地总承包方为一家国有单位后,为了快速化解争议,易怀丽当即给公司工会打电话,将具体情况向公司工会反映,希望公司工会先行调查处理。公司工会主席立即调查情况,与施工工地具体负责人沟通,希望他们务必处理好该桩纠纷。

张连霞出院后,工地负责人主动到她家里,与其协商赔偿事宜。经过面对面地沟通和谅解,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由施工方支付其伤残赔偿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医疗费等各项费用7.2万元。就这样,一桩可能激化的矛盾在市、基层工会的援助下用15天的时间就得到圆满解决,工人和施工方都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