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工会成功调处一起工伤赔偿纠纷

发布日期:2019-10-17 浏览次数:作者:fgb 编辑: 审核:

近日,市总工会举行第40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巡回观摩活动,成功调处了一起因工伤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当事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职工当场获赔100000元现金。市总工会机关职工、基层工会干部及农民工代表等参加了现场观摩,对工会依法高效及时化解劳动争议、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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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要从一起意外事故说起。8月上旬,工作不到一星期的卞某在从事旧房外墙粉刷高空作业时不慎从4层半高处摔下,造成全身多处骨折,住院治疗一个多月,共花去医疗费12万多元,建筑公司如数支付。出院后,卞某请求公司再支付后期治疗费、误工费、工伤赔偿金等共计12万元,但是公司方只同意支付3万元,双方发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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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下旬,卞某家人到市总工会申请帮助,请求工会帮助尽快调解。随后,公司方听说此事,也表示愿意在工会的调解下将纠纷尽快解决,好重新投入到新的工程建设中。

10月16日,根据之前的约定,市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庭如期开庭审理,公司表示愿意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承担责任,但是赔偿数额在4万元左右。主要原因有三个:其一,该项目存在层层转包,项目具体负责人赵某根本不认识卞某;其二,发生事故卞某自己也有过失,没有按照公司要求系安全绳导致;其三,该项目系三人合伙,且赵某之前已经先行垫付了医疗费。卞某认为,因公司如数支付了医疗费,所以计算赔偿数额的时候也是实实在在的,没有多要。数额可以少一点,但不可能少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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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双方差距太大,调解员建议休庭10分钟。休庭期间,调解员根据调查掌握的情况,对双方分别调解,向双方宣传法律法规知识,阐述诉讼与调解的利与弊,希望双方互谅互让,换位思考,争取当场了结纠纷。

第二轮调解中,卞某表示愿意让步一万元,公司方认为卞某操作不规范,自身也有过失,且未做工伤鉴定无法确定赔偿标准,将赔偿数额提到8万左右。

最后,调解员指出,建筑项目承包人应当承担安全管理不到位的责任,不能因员工操作过失免除赔偿责任。又因卞某对赔偿数额也只是估算,希望双方再各让一步。但是双方都没有明确表示再让步,调解又进入僵局。

为了推动调解成功,调解员给出了一个建议性赔偿数额十万元,双方表示愿意接受。协议签订后,当事双方如释负重,这桩揪心事终于尘埃落定。公司项目负责人赵某当场现金支付完毕,握手言和。

该案件的成功调处,当事双方均表示满意。职工感慨地说,工会真心为职工着想,不愧为职工的“娘家人”。公司方也认为,工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帮助企业快速解决了纠纷,给企业管理者上了一堂安全生产课,感谢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