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送法进企业、依法促和谐”阳光法律服务侧记

发布日期:2016-09-06 浏览次数:作者:admin 编辑: 审核:

 

工会实现“双维护”职能又有新措施

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背景下,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落实依法治市、法治护航企业发展要求,连云港市工会切实转变作风,服务基层,结合自身职能,成立了阳光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以海州区洪门工业园区劳动争议一体化调处平台为依托,建立了连云港市职工法律援助中心海州园区工作站,配合工会开展“送法进企业、依法促和谐”阳光法律服务进园区到企业,工作站周边5个街镇及园区的企业和职工,如果有需求一个电话或者花15分钟就可以当面获得工会提供的无偿法律服务,实现了工会“双维护”职能,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和谐。

6月24日,市总工会在海州区洪门工业园劳动争议一体化调处平台,举行了连云港市工会“送法进企业、依法促和谐”阳光法律服务行动启动仪式。闻讯前来参加活动的有县区工会干部、企业负责人、工会法律援助志愿者等近百人,其中企业负责人就有40多人。连云港市总工会副主席陈健、海州区人大副主任、总工会主席殷少卿出席了仪式。会上,领导们为“连云港市职工法律援助中心海州园区工作站”成功揭牌,市职工法律援助中心代表工会与企业签订“工会法律服务协议”,接着开展了阳光法律咨询服务活动。

连云港市职工法律援助中心海州园区工作站成立后,隶属市职工法律援助中心,接受海州区区总工会的指导。为了方便周边的企业和职工,我们还制作了工作站工作职责、成立公告牌,法律服务人员公示牌、老总调解员公示牌、老总调解员工作职责等图版,并公示上墙,园区内及周边企业和职工发生劳动争议纠纷可以就地获得工会阳光法律服务。

在签订“工会法律服务协议”前,主持人介绍,开展工会“送法进企业、依法促和谐”阳光法律服务行动,是市总工会落实依法治市、法治护航企业发展服务年、落实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一项创新性举措。前期工作中,调查了解到部分企业有法律服务需求,并希望工会能在这方面提供帮助。为了征得更多企业负责人的理解和支持,海州区总工会和洪门街道做了大量工作,几次到园区由管委会主要领导带领,对园区内企业挨家拜访,进行广泛宣传动员,最后有45家企业参与这项活动。为了进一步消除企业负责人对工会法律服务的疑虑,市总工会制定了一份“工会法律服务协议”(征求意见稿),将工会和企业的权利义务逐条列出。6月21日又专门在新浦开发区召开了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各位企业负责人对协议征求意见稿进行了研究,企业负责人、工会主席和“老总调解员”代表分别在会上作了交流、探讨,他们一致认为,工会这种免费法律服务活动开展得比较及时,他们也需要法律帮助,但是对工会法律援助中心资质、人员选定、志愿者保密、工会调解协议的效力、定期培训等问题有所担忧,市区两级工会就企业方提出的对服务协议、心中疑虑及劳动用工等方面提问进行了现场解答,最终赢得了企业的理解和支持。今天,成功与45家企业签订了法律服务协议,并留下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便及时或上门提供关于劳动用工、企业规章制度制定、劳动争议调处等方面的法律服务。

协议签订后,还举行了送法到园区进企业阳光法律咨询服务活动,法律援助志愿者就职工提出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工伤赔偿等问题进行解答。(易怀丽李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