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劳模和工匠人才讲师团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27 浏览次数:作者:jygh 编辑: 审核:
连教工发[2018] 3号
关于组建劳模和工匠人才讲师团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工会,在连各大中专院校工会,市各直属学校(单位)工会:
劳模和工匠人才是各行各业的优秀代表,是广大教职工学习的榜样。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要求,大力弘扬新时代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进一步深化“劳模精神进校园”活动,经与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协商,市教育工会研究决定组建“劳模和工匠人才讲师团”(以下简称“讲师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邀请我市不同行业、类型的劳模和工匠人才走进学校,讲述发生在劳模身上的精彩故事,用劳模亲身经历、现身说法,感召引领教职工和青年学生,大力弘扬“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配合党委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推进学校立德树人,促进学生全面成长。
二、成员组成
1、首批讲师团成员由我市不同行业、类型的8名左右劳模和工匠人才组成。根据实际情况,各县区教育工会推荐1-2名,在连高校、市各直属学校(单位)推荐1名,市教育工会综合推荐情况研究确定,并推荐1-2名上报至至省教科工会。
2、讲师团成员推荐对象要求:⑴在政治立场上坚定,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心公益事业;⑵为市以上(含市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以及在行业领域有一定影响的高技能工匠人才;⑶个人自愿、组织推荐、事迹感人,有一定的号召力、影响力、引领力,本人有较好的文字组织和语言表达能力。
3、讲师团实行聘期制,每两年动态调整一次。
三、工作要求
1、组建劳模和工匠人才讲师团是开展“劳模精神进校园”活动的深化拓展,是工会配合党委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形式。各级教育工会要高度重视,主动加强与总工会劳模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组织推荐能胜任讲师团工作的劳模和工匠人才(不限于教育系统)加入讲师团。
2、市教育工会拟在年内举办3场报告,每场报告组织2-3名劳模和工匠人才进行宣讲。各县、区教育工会和在连高校、市各直属学校(单位)工会可根据工作实际以及劳模和工匠人才工作安排,邀请讲师团成员走进学校开展相关活动;同时鼓励和支持各类高校和中小学校聘请劳模和工匠人才为特聘教师或校外辅导员,有关情况请及时报市教育工会。
3、请各县、区教育工会和在连高校、市各直属学校(单位)工会在征求劳模和工匠人才本人以及所在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填写《劳模和工匠人才讲师团成员推荐表》,于4月12日前将电子版报市教育工会邮箱或教育工会QQ工作群。
联系人:吉继红 杨嫚 电话:85400841 85402992
邮 箱:lygsjygh@21.cn。
附件:《劳模和工匠人才讲师团成员推荐表》
连云港市教育工会
2018年3月26日
抄报:省教科工会 市委教育工委 市总工会
连云港市教育工会 2018年3月26日印发
附件:
劳模和工匠人才讲师团成员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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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工会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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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教育 工会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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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工会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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