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市总工会党员领导干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联系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12 浏览次数:作者:admin 编辑: 审核:
市总工会机关党支部、老干部党支部、市工人文化宫党支部全体党员: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普遍建立党员领导干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联系点的通知》精神,经研究,特建立市总工会党员领导干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联系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一次实地调研指导(5—6月份)
通过召开座谈会、到基层考察走访等形式,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指导联系点学习教育开好局、起好步。要定期不定期的到联系点开展一线调研和实地考察,与干部群众互动交流,
直接听取开展学习教育的意见建议;通过召开座谈会的形式,积极听取联系点对开展好学习教育的意见建议;听取联系点学习教育进展情况汇报,调阅联系点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党支部书记党课等材料,并就联系点开展好学习教育提出意见。
二、参加一次专题学习讨论(7—8月份)
党员领导干部参加联系点专题学习讨论,督促联系点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有关要求,围绕“新时期共产党员思想行为规范”,“学习系列讲话、强化‘四个意识’”,“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三个专题,组织开展好专题讨论。要认真听取发言,重点了解普通党员落实“五查摆五强化”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八查摆八强化”要求情况,确保讨论见人见事见思想,引导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有力武器。同时,督促联系点坚持学习教育与岗位争先相结合,引导广大党员在学中做、在做中学。
三、落实一次专项督促检查(9—10月份)
通过听汇报、谈心谈话、查阅台账方式,对联系点学习教育开展情况进行整体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督促改进。要认真听取联系点开展学习教育和落实学习教育“一把手”责任清单情况汇报,与班子成员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听取意见建议,查阅联系点开展学习教育的台帐资料。
四、听取一次整体情况汇报(12月份)
学习教育结束前,听取一次总体情况特别是学习教育的常态化建设情况汇报,督促联系点建立开展学习教育的长效机制。听取联系点党组织书记汇报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对推动学习教育常态化提出要求。
党员领导干部可以从实际出发,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强对联系点学习教育的工作指导,示范带动和推动学习教育开展。
附件:市总工会党员领导干部“两学一做”联系点
连云港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6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