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工会经审工作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16-03-02 浏览次数:作者:admin 编辑: 审核:

 

市总工会经审会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安排

 

2015年,市总工会经审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引,紧紧围绕省总工会十三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和市总工会十六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确定的目标和任务,依法履行经审监督职责,加强工会经审规范化建设,确保工会经费正确使用方向,为践行“三性”要求、重点提升“四力”发挥积极作用

一、突出工作重点,依法开展实务审计

2015年,市总工会经审会以实务审计为主线,严格遵循“依法审计,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工作方针,将常规审计与专项审计相结合,审计过程中抓住容易出问题的关节,查全查深查细,不断扩大审计覆盖面,进一步履行好监督职能。

(一)立足本级开展审计监督。积极开展对市总工会本级工会经费年度收支预决算情况审查审计。在召开年度首次经审委员会议前,经审办先组织力量对2014年本级工会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向经审委员会议进行报告。按照要求,于3月、8月和11月召开三次经审委员全体会议,分别审查审议市总工会本级2014年工会经费决算及2015年工会经费预算、2015年上半年工会经费预决执行情况、2014年县区和企事业单位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情况报告等。完成对10家下属单位2014年度财务收支审计

    (二)加强专项资金审计监督。做好困难职工帮扶资金、送温暖资金、劳模慰问金等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切实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5月下旬,配合保障部、财务部,对市本级、赣榆区、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海州区、连云区等所有市县区总工会帮扶资金开展专项审计。通过听取报告、查阅档案、核对账务等方式,对个别单位未制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则制度、资金拨付不规范、配套资金不到位等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督促被审计单位完善管理措施,最大限度发挥帮扶资金的使用效能。

(三)抓好对下级工会审计监督。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负责,下审一级”的工作原则,市总工会经审会抓好对县区、下属单位、系统工会、直属和基层工会年度经费收支情况审计工作。20158月起,市总工会经审会创新工作方式,破解“人少、事多、专业不精”等难题,在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推荐基础上询价、比对后,经过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聘请两所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来增强审计力量。2015年,市总工会经审会完成了对所有县区总工会、近50家基层工会和市教育工会的各项专项审计任务。审计过程中,注重以问题为导向找准切入点:对县区总工会,侧重于公务经费支出、债权债务、经费收缴、固定资产等方面审计;对下属单位,侧重于工会资产保值增值;对直属和基层工会,侧重于会计规范化、经费列支范围等审计。审计结束后,将审计情况通报抄送其同级党政,审计意见或建议受到了被审计单位的重视,整改工作逐步到位,进一步提高了审计效果。尤其是少数经费收缴困难单位,通过审计报告中关于经费上解或留用情况说明,指出漏欠金额,明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依据,最终促使上述单位主动联系补缴经费,这一做法充分体现了“以审促收、以审促缴”的效果。年内经审会还开展了对近30家企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的计拨审计,促使了工会经费拨缴及时足额到位。

    二、立足基层基础,激发审计工作原动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市情和会情发生一系列重大变化,对工会经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市总工会经审会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做好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规范化建设工作是一项导向性的工作,体现了《工会法》、《中国工会审计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是做好经审工作的重要指引。为了进一步加强县区总工会和直属单位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程度,市总工会经审会年内制定下发了《关于报送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材料的通知》,对县区总工会、直属单位工会经审规范化工作提出具体要求。10月,召开经审委员会议专门审议规范化工作考核结果,并将结果在经审专业干部会议上进行通报。11月,省总工会经审会修订下发了新的《市级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和标准》后,市总工会经审会根据上级经审组织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修订下发了新的《连云港市县级工会经审工会规范化考核办法和标准》,以适应工会经审工作需要。

(二)逐步建立工会经审工作台帐制度。省总工会经审办于201511月印发了《基层工会经审工作手册》,作为2015年重点工作,以推动工会经审规范化建设向基层延伸。为此市总工会经审会结合自身特点,借鉴其他市好的做法,采取分步走、逐步推的方式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先在较大基层工会经审组织中建立台帐制度,指导基层工会使用《基层工会经审工作手册》,切实增强基层工会经审会工作实效。

(三)强化经审干部素质提升。2015年,各级工会经审组织共举办工会经审干部培训班10次,培训工会经审专业干部427人次,培训内容涉及工会审计、内审方法等,进一步促进全市工会经审干部能力提升,努力打造一支熟悉业务政策、熟练掌握审计技能的清正廉洁工会经审干部

三、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5年,市总工会经审工作虽然顺利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但在工作中仍有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如开拓创新力度不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有些不到位、基层工会经审工作力量亟待提高等等。这些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努力克服和进一步改进完善。

2016年工作安排

 2016年市总工会经审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党的群团工会会议精神,以《中国工会审计条例》为导向,紧紧围绕省市总工会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努力提高经审监督效能,依法实行经费审查审计,促进工会经审工作的法治化、制度化和常态化,努力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监督保障工会资产和经费管严用好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加强全市各级工会经审组织和经审干部审查审计工作的大局意识、主动意识,讲大局、讲原则、讲政治,充分认识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三性”、“四力”要求,推进工会依法治会的伟大实践,不断提升做好新形势下工会经审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依法履行职责,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依法履行对工会经费和财产的监督,是工会经审会的基本职责。要把履行监督职责作为首要任务,强化以审计为基础的经审工作措施,着眼工会工作全面推进;强化宏观监督,积极参与重大决策制定;强化提前预防,将关口前移,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提出对策,在促进工会经费收缴、依法治会中履行职责。

    三、夯实自身建设,加大经审工作力度

(一)加强经审组织建设。组织建设是做好经审工作的前提和保证。各级工会组织要把握好工会经审人员选配关,将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员安排到经审岗位。要求基层工会按照“三同时”的原则建立健全经审工作组织,做到经审组织与工会组织同时筹备、同时选举、同时报批。

(二)加强经审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经审工作制度,保证经审工作规范运作,如议事制度、审查审计制度、会议制度、学习制度、“上审一年、下审一级,查漏补欠,审往年、促当年”等工作机制,不断强化经审工作,有力促进工会工作开展。

(三)推广《基层工会经审工作手册》使用。2016年市县区总工会选取部分规模较大的工会,通过专门培训,让基层工会熟悉、掌握《基层工会经审工作手册》使用,指导基层工会经审工作有力开展。

    (四)继续做好工会经审创新工作。总结2015年外聘会计师事务所加强工会经审工作的创新做法经验,聘请3-5家会计师事务所协助开展工会审计工作,做好审计前期、中期、后期服务,审计立足宏观角度,加大对下指导,通过审计情况通报同级党政方式,进一步巩固审计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