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工会:疫情期间要加强孕期、哺乳期女职工特别保护
发布日期:2020-02-11 浏览次数:作者:lygzgh 编辑: 审核:
各县、区总工会,市各有关单位工会:
当前,正处在新型冠状病毒重点防疫时期,而儿童和孕产妇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易感人群。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儿童和孕产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全国总工会女职工部的相关通知要求,为保障母婴健康,使孕产妇免受疫情侵害,做好疫情期间孕期、哺乳期女职工特别保护,连云港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要求各级基层工会女职工组织做好如下工作:
一、通过协商等方式,积极推动用人单位加强生育保护,结合实际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居家远程办公、灵活安排休假及工作时间,做好疫情期间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劳动保护。
二、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疫情期间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诉求,及时协同解决相关问题。
三、密切关注疫情期间及疫情过后返岗复工女职工权益保护问题,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四、充分发挥信息化技术和新媒体作用,借助“互联网+”平台等手段,对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开展疫情防控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
连云港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