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头雁”工程惠职工 集体协商见成效

发布日期:2016-07-28 浏览次数:作者:admin 编辑: 审核:

“领头雁”工程惠职工 集体协商见成效

连云港禧瀚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概况】

连云港禧瀚实业有限公司位于连云区板桥工业园。公司于2009年注册,注册资金500万,占地面积100亩,拥有2万平方米的标准厂房。公司以海水制盐后排放的母液为原料,经过物理反应分离提取食用氯化钾、食用氯化镁、双乙酸钠等产品的海洋化工企业。现有职工120人,其中高级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30余人。

【协商背景】

在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回落,同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工业产品市场产能过剩,化工产品市场需求和整体价格持续走低,企业面临困境。同时,当前物价和消费水平持续走高,职工家庭经济收支差距不断加大。公司工会在了解企业遇到的困境和职工的实际诉求后,主动争取企业行政方重视,找准协商依据,开展新一轮工资集体协商。

【主要做法】

1、工资集体协商指导思想明确。作为连云港市劳模、连云区政协委员、具有政治身份的公司总经理祁洪波非常支持公司工会工作,重视工会开展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并在他的主导下以公司的名义确定了连云港禧瀚实业有限公司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指导思想: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为指引,以市政府颁布的《连云港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暂行办法》为依据,加强企业民主管理,依法规范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2、工资集体协商代表的群众性和代表性。行政方协商代表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通过,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祁洪波担任行政方首席代表;职工方协商代表由公司工会在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甄选出协商代表建议名单,经全体职工大会讨论审核,确定工会主席为职工方首席代表,充分体现了群众性和代表性。

 3、工资集体协商程序规范。公司工会通过职工座谈会、个别访谈、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将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和条款,广泛征求全体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按照《连云港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公司职工方提前一个月向行政方发出要约书,公司行政方在接到工会要约书后及时主动的以书面形式做出回应,同意召开工资集体协商会议,并主动责成工会办公室要做好本次协商会议地点、会议用品、人员服务等后勤保障工作。在工资集体协商会议上,祁洪波总经理提出当前国内经济增长回落,公司产品市场需求下滑态势显现,历史应收账款较多,流动资金日趋紧张,增长职工工资压力较大。职工方首席代表工会主席以《连云港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暂行办法》为依据,以行政方提供企业运行数据、近几年职工工资调整幅度、板桥工业园劳动力薪资状况、职工意愿等有关依据,为职工据理力争。经过协商双方反复协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后,将工资集体协商草案提交全体职工讨论审议,全体职工一致同意并表决通过,双方首席代表正式在文本上签字。会后上报区人社局审查备案,经审查同意后,在公司厂务公开栏向全体职工进行公布,并实施。

【协商成果】

在2014年度职工人均年工资为31800元的基础上,职工年度工资增长4.7%,月工资增加125元

协商启示

领头雁工程的大力推进,使具有政治身份企业家更加重视工会工作支持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开展并取得了较好的协商成果,有效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了企业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