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芦蒿行业集体协商 推进现代农业健康发展

发布日期:2017-06-23 浏览次数:作者:mgb 编辑: 审核:

灌云县南岗镇芦蒿产业园工会

 

【行业概况】

灌云县南岗芦蒿产业园是苏北最大的芦蒿现代农业生产基地之一,种植面积已达到16000亩,日光温室1600余栋。拱棚和保护地栽培芦蒿经济效益4000-5000/亩,日光温室秋延后栽培芦蒿经济效益可达10000-13000/亩,年产芦蒿7500吨,产值1.6亿元。该园区2005年就通过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的产地认证。2006年被认证为无公害芦蒿产品。同时注册为“一条岭牌”无公害芦蒿,成立“芦蒿生产合作社”。2007年被确定为江苏省高效农业示范园。2011年被市命名为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同年产业园组建工会组织。

【协商背景】

南岗芦蒿产业园芦蒿种植户6000多家,从业人员多为南岗及周边留守妇女和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的老年人,负责芦蒿生长期的田间管理工作,到了芦蒿种植季节,劳动用工多达2万多人。种植户为了赶季节、抢时间,相互间争抢熟练工的现象特别突出,同岗位不同酬的劳动纠纷时有发生,已经严重影响到芦蒿行业的发展和乡村稳定。为了促进芦蒿产业稳定和健康发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南岗芦蒿产业园工会决定在芦蒿产业园芦蒿种植户中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引导种植户形成想致富、忙致富,但有规致富、和谐致富的良好局面。在镇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园区工会启动了南岗芦蒿产业园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协商过程】

协商代表的推选和培训。由乡工会牵头成立芦蒿产业园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分别指导芦蒿产业园和园工会推选本方协商代表各9人,其中职工方协商代表多数从种植一线人员中推选,1/3是女性,产业园工会主席为职工方首席协商代表。为了保证首次含盖6000多家种植户的芦蒿行业工资集体协商能顺利进行,提高协商代表的业务水平和协商能力,由乡工会负责邀请县总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来园区对双方协商代表进行培训,提高协商代表的理论水平和谈判技巧。

科学测算计件单价和最低工资标准。首先由镇工会牵头,成立劳动所和双方协商代表参与的芦蒿行业劳动定额测算小组,研究确定定额标准和主要工种最低工资标准。小组成员先对行业内主要工种岗位进行梳理,共梳理出技术员、管理员、普工、选育工、插苗工、包装工、整理工、销售员、搬运工、仓储员等10个主要工种岗位。再根据不同工作岗位的特点,经调研、现场操作以及当地农村劳动力的日工资水平、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等参照系进行综合研究,初步确定普工、选育工、插苗工、包装工、整理工等5个工种实行劳动定额标准;技术员、管理员、销售员、搬运工、仓储员等5个工种岗位实行月最低工资标准。

由于普工、选育工、插苗工、包装工、整理工等5个工种工作的季节性很强,而且工作量可以量化管理,因此,经协商,工资分配制度实行计时计件定额工资。其中,普工:50-100/天;选育工:65-100/;插苗工:400/;包装工:0.5/;整理工:0.3/斤,各雇主不得低于以上计时定额工资的下线支付雇员工资。

技术员、管理员、销售员、搬运工、仓储员等5个工种岗位实行产业园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技术员出满勤,2000/月;管理员出满勤:1200/; 仓储员出满勤,1500/月;销售员:1200/月加绩效;搬运工1200/月加车次。

辅助工种出满勤不低于1600/月。

协商还确定了芦蒿产业园区种植户的工资支付形式和日期、增长幅度等协商议题。

为了使芦蒿行业工资集体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协商后形成的合同草案先报送灌云县集体协商预审小组预审,然后才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通过后形成正式文本送县人社局审查备案。

协商成效】

1、经协商,行业主要工种最低工资标准均超过了上年同期工资水平,每个工种平均增长8-15%

2、促进了园区劳动关系和谐。工资集体协商统一了行业内主要工种的劳动定额和最低工资标准,改善了芦蒿产业园区用工无序竞争状态,有效地推动返乡农民工和有创业愿望的人实现致富梦,促进了家庭、园区和谐稳定;

3、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协商机制建立后,农民工的工资福利得到了保障,劳动积极性提高,促进了种植户的经济发展;

4、工会组织搞协商,增强了工会工作的影响力。

【协商启示】

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的芦蒿现代农业工时工价和工资集体合同,得到芦蒿种植户及农民工的广泛认同。农民工在行业内任何种植户都能享有同等的工资待遇,不必相互攀比其他工作岗位; 种植单位也没必要冒提高成本的风险去互挖墙脚,而是将精力专注于种植可持续发展上,最终的结果是农民工提高工资、种植户提高效益“双赢”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