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区域工资协商 确保一方繁荣稳定

发布日期:2017-06-23 浏览次数:作者:mgb 编辑: 审核:

——灌云县伊山镇工会联合会

【区域概况】

灌云县伊山镇位于国家3A风景区的大伊山脚,总面积76.75平方公里,城区面积18平方公里,人口14.3万人,是江苏省首批百家名镇之一。全镇共有独立建会企业47家,其中规模企业12家,50人以下小企业35家,不符合独立建会的小企业纳入工会联合会的有60个。区域内企业主要分布在任庄,邓庄、曹庄三个民营工业区,以旋耕机生产组装、服装加工、食品生产等为主导产业。

【协商背景】

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区域内集体企业已经全部改制为私营非公企业,私营企业有了完全的分配自主权,劳动报酬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经常处于变动状态;职工从实现收入最大化的目的出发,希望增加工资收入,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平,企业经营者则从利润最大化的角度考虑,希望限制工资增长,尽可能降低人工成本。为此,我们根据工资集体协商有关规定并结合我镇实际,开展新一轮区域工资集体协商。

【协商过程】

镇工会联合会专门成立了工资集体协商领导小组,主席亲自带队,采取请进来、走出去方法。请县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住会”指导。一起深入辖区企业,同研究、同调查、同走访,了解区内企业实际情况,并与部分职工座谈,把握职工诉求,为协商做好前期准备。镇工会联合会于201432日向镇行政方发出“区域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很快得到镇行政领导的支持,双方确定代表和首席代表,325日,双方按照约定时间准时进行协商,协商会上代表各抒己见,据理力争,本着互利双赢的原则形成工资集体协商草案,并报县集体协商工作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请县预审员对草案内容进行审查,预防协议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有无相违背现象,确保协议规范化、条款合法化、操作简单化,形成较为完善的协议草案。最后提交职代会审议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后,报送县人社部门审查通过,在镇公开栏公布实施。

协商结果

1、   区域性内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650元;

2、   区域内各企业应以利润总额的15%以上用于职工工资福利调整、劳动安全设施更新、职工培训等;

3、   同类企业之间应相互帮助,信息共通、资源共享。

【协商启示】

1、通过区域工资集体协商,职工收入稳中有升,调动了职工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2、通过区域工资集体协商,企业的职工队伍稳定了,让老板腾出更多的时间谋划企业发展经营;

3、开展区域工资集体协商,减少和控制了劳动纠纷,劳资关系和谐,促进了本区域的和谐稳定。

【专家点评】

该镇开展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体现了工会“组织起来、切实维权” 的基本职能。充分体现统筹兼顾企业与职工的利益。工作中争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工作方法是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有效方法之一;协商中能据理力争,把区域内职工利益最大化,协商后能及时提交相关部门审查、公布,确保协商成果尽快实施。协商既充分体现了公开透明、又让区域职工知晓,促进了区域和谐稳定、企业持续发展、职工利益合法化。

(尹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