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总工会关于职工创业扶持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试行)

发布日期:2016-12-20 浏览次数:作者:bzb 编辑: 审核:

各县、区总工会,各有关单位工会:

为响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决策部署,动员和激发职工创新创业热情,组织帮助供给侧改革中下岗失业人员、困难职工及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通过创业实现就业再就业。根据省总工会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创业扶持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十三五”期间,市总工会每年编列创业扶持专项资金100万元(5年合计500万元),在全市开展职工创业扶持专项行动。

二、实施主体

市总工会为市本级职工创业扶持专项行动实施主体,负责创业项目确定、申报、资金发放、资金监督等工作。各县(区)总工会、各直属基层单位工会协助市总工会共同做好组织落实、协调服务工作。

三、扶持对象

(一)已经纳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的我市困难职工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

(二)我市化解过剩产能企业的失业下岗职工和在这些企业中固定工作一年以上的农民工;

(三)市级以上困难劳模(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四)本人曾是下岗失业人员或困难职工,在实现创业或再就业之后,能吸纳或带动下岗失业人员、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再就业的我市小微私营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

四、扶持项目及标准

(一)小额贷款贴息扶持。由市总工会与金融机构协商一致,签订合作协议,由金融机构与受助者签订贷款协议,为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办理小额贷款,市总工会可提供贴息。每个项目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20万元,贴息不超过2年,每年不超过2万元。对于确有发展前途,吸纳下岗、转岗、失业职工人数较多的项目,可适当提高贷款额度。由受助者依照贷款协议履行还款义务,市总工会只提供贴息,不负责偿还本金,不提供贷款担保。

(二)生产设备、生产资料等物资扶持。对于创办小微企业,所需资金额度较小、所需生产设备、生产资料适于统一采购的简易创业就业项目,可由实施主体提出支持生产设备、生产资料等物资支持的意向,通过公开招投标进行统一采购,由市总工会支付货款,将生产资料等物资提供给受助者,不需偿还,最高补贴不超过1万元。

(三)创业促进就业扶持。从事个体经营或开办电商企业(网店)创业人员,每带动1人就业奖励1000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须正常经营1年以上、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四)场地租金和流动资金扶持。对于租用店铺、工作室、厂房等经营场地正常经营1年以上项目,或流动资金存在困难的项目,一次性给予扶持,扶持资金不超过5000元。

(五)市总工会每年为20名符合条件的创业就业职工提供小额贷款贴息扶持;每年为20名符合条件的创业就业职工提供购买生产资料、生产设备资金扶持;每年为30名符合条件的创业就业职工提供创业就业带动资金扶持;每年为30名符合条件的创业就业职工提供场地租金和流动资金扶持。当年100万创业扶持资金如使用不完,将在下年度滚动使用。

五、扶持项目申报

(一)申报方式:申报职工创业扶持项目的人员须符合扶持对象身份要求,有创业愿望,有创业能力,诚信可靠。由扶持对象向所在区域单位工会提出职工创业扶持项目申请,填写《连云港市职工创业扶持项目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各县(区)、各系统内给予公示。

(二)申报时间及程序:扶持对象向所在区域单位工会于每年6月至9月申报当年职工创业扶持项目,市总工会于10月至11月在对各单位报送的申报项目进行初步审核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实地考察,确定年度优秀职工创业扶持项目并予以公示,年底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

六、工作要求

(一)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工会要把开展职工创业扶持专项行动作为重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形成合力重抓共推的工作格局。

(二)完善工作制度。各县(区)、市直属基层工会要参照《连云港市职工创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从对象选择、项目审核、资金管理、操作流程等方面切实加强制度建设,杜绝人情操作,从源头上堵塞工作漏洞,确保专项行动有序、高效运转。

(三)确保资金安全。各级工会要增强风险意识,要用好、用活专项资金,要作出资金安全处置预案,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进行妥善处理。各实施主体对专项资金要切实监管到位,严禁在中间环节截留、滞留、挪用。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工会要主动向党政汇报,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资金支持和舆论支持。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借助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平台,广泛宣传工会创业扶持专项行动,充分展示工会创业扶持项目成效,营造社会各界广泛支持、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

附件:1、连云港市创业就业扶持项目申请表

2、连云港市工会困难职工申报表

连云港市总工会

2016年6月29日

抄报:省总工会

连云港市总工会办公室2016年6月29日印发

 

附件1:

连云港市工会职工创业扶持资金申请表

姓 名


性别


政治面貌


照片


身份证号



学  历


手机



家庭详

细地址



工作

单 位


下岗失业

时  间



困难类型

□特困职工□困难职工□农民工□困难大学生


创业项

目名称


带动下岗

失业职工数



创办企

业地址


申请扶

持金额



创业

创新

项目

简介



主要家庭成员简况

姓名

称谓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学校)

















目前经营面临的

主要困难


申请人

签名

年 月 日

县(区)、

直属单位

工会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审批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此表正反面打印,电子稿发保障部邮箱lygbzb@163.com连云港市职工服务中心制

 

附件2:

连云港市工会困难职工申报表

姓名

民族

性别

政治面貌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健康状况

残疾类别

身份

是否劳模











住房类型

建筑面积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工作时间

工作状态

所属行业

婚姻状况

户口类型










家庭住址

工作单位

单位性质

企业状况

是否单亲






本人月平均收入

家庭月人均收入

家庭人口

家庭年度总收入

户口所在地行政区划

是否进入医保







是否缴纳公积金


是否公积金贷款购房








姓名

关系

性别

政治面貌

出生日期

是否医保

身份证号

健康状况

月收入

身份

工作单位或就读学校(年级)
























































是否有一定自救能力


是否为零就业家庭


致困主要原因

1.患重病医药费负担重2.子女上学负担重3.赡养人口多4.零就业家庭5.遭受严重自然灾害6.其它

基层工会意见:



盖章
工会主席签名:

县、区工会意见:



盖章
工会主席签名:

市总工会意见:



盖章
工会主席签名:


备注:1、所属行业(系统)主要包括轻工纺织、机械电子、化工建材、商贸餐饮、交通运输、工程建筑、农林水利、文教卫生、其他。

2、此表纸质文件需盖章报市总保障部,电子稿发至保障部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