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中国梦.劳动美” 劳模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17 浏览次数:作者:xjb 编辑: 审核:


各县区总工会、各有关单位工会: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时代强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市总工会将组织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劳模宣传月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4月上中旬开始,至5月底结束。


二、活动主题

此次活动将以“中国梦·劳动美”为主题,按照“职工欢迎、广泛参与、社会互动、立足实效”的要求,以各类新闻媒体和舆论阵地为媒介,集中宣传劳模先进事迹,大力弘扬劳模时代精神,引领广大职工崇尚劳模、学赶先进、争创一流,引导激励广大职工在“产业强市、产业兴市”中建功立业。

三、宣传内容

(一)“中国梦·劳动美”主题活动宣传

1、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劳模六走进活动,在全市范围内举办劳模代表巡回宣讲报告会,推动劳模精神进企业、进机关、进校园、进医院、进社区、进乡村,让全市人民近距离感受劳模风采、感悟劳模精神,争做爱岗敬业、积极进取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者。

2、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学习雷锋车精神,争当文明职工活动,在全市工会系统中营造“与雷锋车同行”的浓厚氛围,倡导劳动光荣、劳动伟大的主流价值观,打造高素质职工队伍。

3、开展“中国梦·劳动美”进企业送文艺巡演活动。展现企业文化职工文化建设成果,展示企业职工个人风采,让更多的工人劳动者享受精彩纷呈的艺术,让更多的人看到工人劳动者的贡献。

4、开展寻找港城“最美职工”评选活动。面向全市征集各级劳模个人先进事迹材料、照片资料等,广泛发动广大市民积极参选、积极投票,对在思想道德、尊老爱幼、争先创优、技术技能、创新创业、劳动竞赛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的职工进行重点报道,大力宣传一线职工的劳动风采。

(二)文字媒介宣传

1、以《江苏工人报》“学习劳模先进,践行江苏精神”专题栏目为平台,选择2名以上劳模采访报道。

2、开辟《连云港日报》“劳模风采”栏目、《苍梧晚报》“最美职工”专栏,一个月内每天以图文并茂形式介绍30名劳模先进人物事迹。

3、通过《连云港日报》、《苍梧晚报》等新闻稿件,连续采访报道我市全国、全省、全市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劳动奖状、工人先锋号评选工作、劳模先进人物事迹。

4、依托“五彩港城”特刊宣传平台,在连云港日报推出“我身边的港城工匠”五一国际劳动节系列特刊。设置以五大行业领域(主要为金融、卫生、教育、房地产、工农业)划分,分别按照“孔方兄”、“药葫芦”、“竹简书”、“飞檐斗拱”、“牛扒犁”等五种古代职业的符号意象,形成聚焦效应和舆论鼓动效应,有效增强关注度,提升阅读率。

5、依托连云港日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进行公益广告发布,在海州地区通灌路、朝阳路、南极路等主次干道共15个连云港日报社阅报栏,登载全市各级劳模、先进人物事迹简介和工作照片。

(三)可视媒介宣传

1、通过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新闻、《港城工匠》、《劳动美》和电台《工会之声》栏目,宣传报道我市各行各业的劳模先进事迹和工匠精神。

2、在市总工会网站(http://www.lygzgh.org/)开辟“劳模明星”展示栏,增设劳模资料、劳模动态、劳模管理服务等栏目。

3、在连云港发布客户端制作“工匠厅——记全市优秀劳动者”特别策划专题,采用视频直播形式,邀请先进人物与主持人面对面交流。或采用“网络直播”、微粉互动形式宣传劳模创新、创业先进事迹。

4、依托连网电子政务平台(LED外屏),以“随拍我们身边的劳动者”为主题,号召市民群众随时随地举起手中的相机、手机,记录下港城平凡劳动者们辛苦工作的一瞬间,搜寻触动人心、鼓舞斗志的力量与情谊。同期开展“寄语劳模”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开展庆劳模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结合各自实际,加强组织领导,把这次活动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中国梦·劳动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一件重要事情来抓,制定工作计划,落实责任要求。要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支持,确保劳模宣传月的各项活动内容充实、亮点频现、意义深远。

(二)抓好工作落实。全市各级工会一方面要根据市总工会组织的活动安排,做好配合工作;另一方面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和特点,精心组织安排,积极开展各种形式丰富,有益职工身心健康,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重点抓好劳模事迹宣传、困难劳模帮扶等工作。

(三)营造宣传氛围。各级工会要认真做好劳模宣传月活动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发挥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等多种载体,对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劳模先进事迹进行广泛、深度的宣传,引导职工群众崇尚劳动、学习劳模、争当劳模。

(四)做好总结,及时上报。各有关单位要把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劳模宣传月活动的情况加以收集整理、做好总结,5月30日前书面报送市总工会相关部门。联系方式:市总工会宣教部(85400644 lygzghxjb@126.com);市总工会办公室(85414642  lygzghbgs@163.com )


附件:“中国梦·劳动美”劳模宣传月宣传口号和标语





连云港市总工会

2017年4月12日




抄报:省总工会

连云港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7412日印发
附件:

“中国梦·劳动美”劳模宣传月

宣传口号和标语

1、热烈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

2、中国梦·劳动美

3、劳动成就梦想

4、劳动我最美

5、讲好劳动故事,传承工匠精神

6、劳模光荣 工人伟大

7、劳动者最伟大  劳动者最光荣  向各行各业劳动者致敬

8、工人阶级伟大  劳动神圣光荣

9、大力弘扬劳模精神 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

10、勤奋劳动  诚实劳动  创新劳动

11、弘扬劳模时代精神  争当一带一路先锋

12、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3、创建学习型企业   争当知识型员工

14、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15、为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连云港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