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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命名2016年度连云港市工会“职工书屋”建设示范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23 浏览次数:作者:xjb 编辑: 审核:

各县、区总工会,各有关单位工会:

为满足职工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进一步推进“职工书屋”建设,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全国工会“职工书屋”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和省总工会《关于开展“职工书屋”建设的实施意见》的工作要求,市总工会在全市各企事业、机关单位工会开展了市级“职工书屋”示范点申报工作,经评审,东海县公路管理站工会等71家职工书屋被命名为 2016年度连云港市工会“职工书屋”建设示范点。

希望被命名的“职工书屋”建设示范点单位要进一步引导职工群众“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传播先进文化,普及科技知识,开启职工智慧,激发职工创造活力,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为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努力推动我市职工文化的繁荣和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6年度连云港市工会“职工书屋”建设示范点名单》

201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