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金秋助学”活动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20 浏览次数:作者:bzb 编辑: 审核:
各县、区总工会,市各有关单位工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切实保持和增强工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发挥工会组织联系群众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上学难问题,努力帮助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根据省总工会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经研究,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工会继续深入开展以“相伴成长”为主题的“金秋助学”活动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助学对象和阳光就业行动援助对象
国家助学体系暂时没有覆盖,或者已经覆盖到但需要进一步援助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上学子女,以及就业困难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具体援助对象包括:
(一)金秋助学活动援助对象
1、市、县(区)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子女;
2、经过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低保职工家庭子女;
3、遭受临时灾害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4、在城市上学的困难农民工家庭子女;
(二)阳光就业行动援助对象
5、就业困难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
二、申请办法和发放方式
1、凡符合上述1-4条件的,由职工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手写或打印申请一份),并填写《困难职工子女考入高等院校基本情况表》(1寸照片直接贴上)和《困难职工申报表》(特困职工和困难职工均须填写),同时提交,困难职工本人及子女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应届生)、学生证复印件(往届生),报各直属单位或区工会审核、汇总,各区、直属单位工会核实汇总形成《2016年困难大学生实名制汇总表》后,将以上材料及电子版(按附件格式)报市总工会。
2、经市总工会审核、确定的援助对象,按当年标准发放助学金。
3、基层工会同时将困难职工家庭暂时就业有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情况汇总表,一并报市总工会作为共同协助就业的基础材料。
三、活动时间
2016年金秋助学活动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从7月15日开始至9月1日结束。
四、工作要求
1、调查摸底,认真部署。紧紧围绕解困脱困工作重点关注人群,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统筹兼顾、因户施策,把“精准”贯穿工作全过程,为每户困难职工家庭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帮扶措施,帮助他们解决子女就业就学难问题。做好与教育、民政、共青团、妇联、慈善总会等单位助学工作的沟通协调,实现分工协作,避免重复援助,尽快制订工会2016年度金秋助学和阳光就业行动方案,落实责任,确保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不因贫困而上不起学,切实帮助每一个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顺利实现就业。
2、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在加大工会自身经费投入的同时,积极协助和督促政府有关部门落实好助学优惠政策,广泛动员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助学力量,多方筹集助学资金,采用单位或个人与贫困学生结对帮扶、对口资助、劳模爱心帮扶等形式进行助学帮扶。
3、紧贴需要,多重帮扶。继续开展“暖心车票”、“自强岗位”、“励志导师”等系列帮扶活动。与铁路、公路等交通部门联系,由工会出资为困难学子购买上学车票,帮助解决购票难、路费贵问题;与省内相关高校工会联系,为困难学子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帮助学子赚取生活费减轻家庭经济负担;组织成功人士与困难学子结对,与学子零距离接触,成为学子的精神导师。
4、助学助业,齐头并进。在做好在校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同时,加强就业帮扶工作,帮助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实现稳定就业。进一步加强对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根据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的特点和需求开展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充分发挥工会就业服务机构作用,积极组织开展专场招聘会、供求洽谈会和网络招聘等活动,及时提供政策发布、岗位信息、指导咨询等就业服务;积极联系各类企业,优先吸纳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并努力保障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质量和就业稳定性。要向有创业意愿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培训、政策咨询、项目开发、企业孵化、小额贷款、就业指导跟踪扶持等创业服务,帮助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5、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加大对工会助学活动的舆论宣传工作,积极报道各类助学助业先进典型,特别是开展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的经验做法和主要成果,广泛宣传在助学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事例和感人事迹,选树经过工会助学完成学业、事业有成的学子典型。
请各县、区总工会,有关单位工会根据以上通知精神,认真做好组织落实工作,于8月15日前将困难大学生申报材料和《2016年困难大学生实名制汇总表》电子档报市总工会保障工作部,于8月31日前将金秋助学情况统计表、阳光就业行动情况统计表、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统计表以及三项工作情况总结,报市总工会保障工作部。联系人:周佃元、程华,联系电话:0518-85400640,电子邮件:lygbzb@163.com。
附件:1、《2016年困难职工子女考入高等院校基本情况表》
2、《困难职工申报表》
3、《2016年困难大学生实名制汇总表》
4、《2016年金秋助学活动情况统计表》
5、《2016年阳光就业行动情况统计表》
6、《2016年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情况统计表》
连云港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6年7月20日
抄报:省总工会
连云港市总工会办公室2016年7月20日印发
附件1:
2016年困难职工子女考入高等院校基本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困难职 工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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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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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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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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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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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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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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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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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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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 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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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需学杂费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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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院校、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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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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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需生活费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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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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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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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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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主要 成员 简况 |
姓名 |
关系 |
身份证号 |
健康状况 |
单位或学校 |
月收入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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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 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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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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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于8月10日前报市总工会保障工作部邮箱,lygbzb@163.com。
附件2:
困 难 职 工 申 报 表
职工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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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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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民族 |
性别 |
政治面貌 |
出生日期 |
身份证号 |
健康状况 |
残疾类别 |
身份 |
劳模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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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类型 |
建筑面积 |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工作时间 |
所属行业 |
婚姻状况 |
户口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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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工作单位 |
单位性质 |
企业状况 |
是否单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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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月平均收入 |
家庭年度总收入 |
家庭人口 |
家庭年人均收入 |
户口所在地行政区划 |
是否进入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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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
姓名 |
关系 |
性别 |
政治面貌 |
出生日期 |
身份证号 |
健康状况 |
月收入 |
身份 |
单位或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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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一定自救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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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零就业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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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困主要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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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会意见 |
盖章 |
县区总工会或 产业工会意见 |
盖章 |
市总工会意见 |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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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16年困难大学生实名制汇总表
帮扶项目:助学援助
填报单位:填报人:联系电话:年月日
序号 |
学生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生身份证号 |
职工姓名 |
职工所属系统 |
工作单位或家庭地址 |
联系电话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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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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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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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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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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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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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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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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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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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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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于8月15日前报市总工会保障工作部邮箱,lygb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