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通知公告

连云港市工人文化宫合作运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3-16 浏览次数:作者:admin 编辑: 审核:

市工人文化宫合作运营招标公告.docx



连云港市工人文化宫合作运营招标公告

编号:SZ(L)20201011

一、招标条件

根据苏工办【2017105号《关于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工人文化宫管理的意见(试行)﹥的实施意见》其中第十一条“规范引导合作行为”明确指出“主管工会要依法依规规范工人文化宫的合作行为,在合作中应坚持集体决策、服务主业、控制风险,坚决不得开展有损工人文化宫品牌形象的合作。支持工人文化宫通过宫宫联合、宫校联合、宫企联合等多种形式整合资源;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或捐赠设施设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产品和服务等方式,参与工人文化宫的建设和发展。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通过委托或招标等方式,吸引有实力的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工人文化宫的试点运营”。连云港市工人文化宫合作运营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连云港市工人文化宫。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招标范围:原市工人文化宫1号楼4253平方,1号楼5253平方,1号楼6253平方,2号楼4层一间70平方,采取合作运营的模式,开办家政服务培训。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合法存续的企、事业单位,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家政服务培训资质;

3.2.1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连云港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2020版)》文件范围内的市区培训机构;

3.2.2取得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有效期内按时参加年检;

3.2.3培训机构许可培训的家政服务类、适合职工参训的项目不少于三个(育婴员、母婴护理、保育员、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美容);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作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师资力量;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316日至2021322日(节假日不休,报名前请与代理公司联系人电话联系),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 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持4.2条要求资料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报名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家政服务培训资质证书、办学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4.3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33015:00

递交地点及方式: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B707室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33015:00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B707室。

七、其他

7.1合作方式

7.1.1通过委托第三方以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一家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合作运营,由市工人文化宫提供工人文化宫1号楼4253平方,1号楼5253平方,1号楼6253平方,2号楼4层一间70平方作为培训场所,培训机构负责招生及提供师资力量进行培训工作,并对业务工作负全部责任。工人文化宫作为甲方,对培训机构招生、培训进行监督、管理和督促,并面向职工群众提供公益性服务。

7.2合作期限:2年。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工人文化宫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阳光大厦B707

联系人:林工、杨工        

电话:0518-81599188  

邮箱:lygszzbdl@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