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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产业工人 职业技术等级提升培训补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21 浏览次数:作者:劳动经济部 编辑:劳动经济部 审核:劳动经济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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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州区总工会、连云区总工会、市开发区总工会、徐圩新区总工会,市各有关单位工会:

为了贯彻落实《新时代连云港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连云港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精神,加大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我市产业工人职业技能水平,着力打造一支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适应产业结构调整需要的产业工人队伍。根据市总工会修订完善的《连云港市、区产业工人职业培训补贴暂行办法》(见附件1,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将申报2023年度产业工人职业技术等级提升培训补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连云港市属、区(含各功能区,不含赣榆区)行政区域内相关企业(具体分类见《暂行办法》第二条),可申报职业培训补贴。

二、申报额度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本年度培训对象晋升职业技术等级后,按照晋升高级工每人500元、晋升技师和高级技师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工会一次性培训补贴。

各区总工会和各有关单位工会据实申报,市总工会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三、几点要求

1.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职工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落实《暂行办法》,采取多种形式组织进行职工职业培训,提高我市产业工人职业技能水平,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一线技术人才支撑。

2.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暂行办法》明确的培训补贴范围、对象和条件进行申报,做到应报尽报。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将追回补贴款并取消今后的申报资格。

3.请各区和各有关单位工会将申请培训补贴人员基本情况花名册(见附件2) ,于2024年1月26日前上报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

联系人:周姝彤  

联系电话(传真):85415326

邮箱:zghjjb@163.com

 

附件:1、连云港市、区产业工人职业培训补贴暂行办法(修

订稿)

2、2023年度职工职业技术等级提升补贴人员基本情

况花名册

 

连云港市总工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20日

 


附件1

 

连云港市、区产业工人职业培训补贴暂行办法

(修订稿)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连云港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助推全市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促进企业加大对产业工人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我市产业工人职业技能水平,为连云港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术人才支撑,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连云港市、区(含功能区,不含赣榆区)行政区域内的农场、林场、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电力、热气、燃气、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和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中从事集体生产劳动,以工资收入为生活来源的工人。

第三条  连云港市总工会每年编列预算100万元用于职工职业培训补贴。市、区(含功能区,不含赣榆区)相关企业组织一线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的)开展职业培训,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第四条  职业培训补贴项目及补贴标准如下:用人单位组织本单位符合补贴条件职工进行职业技术培训,本年度培训对象晋升职业技术等级后,按照晋升高级工每人500元、晋升技师和高级技师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工会一次性培训补贴。一个年度内晋升两个或以上职业技术等级的,只能享受一次性最高级别的补助。

第五条  职业培训补贴申报程序如下:

1.用人单位工会根据市总工会每年计划安排的培训补贴名额,及时上报拟申请培训补贴人员基本情况花名册;

2.受训人员完成职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后6个月内,由用人单位工会向市总工会集中提出补贴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用人单位申请职业培训补贴人员名册;

(2)用人单位申请职业培训补贴人员原职业技术等级证书和现职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3)申请职业培训补贴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

(4)申请职业培训补贴人员社保参保证明原件、复印件;

(5)申请职业培训补贴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第六条  职业培训补贴发放程序为:市总工会职能部门对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复核、汇总,填报职工职业培训经费使用申报表,经市总工会研究同意后,拨付给有关申请单位工会。

第七条  申请职业培训补贴的单位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如发生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行为,追回补贴款并取消今后该单位申请职业培训补贴的资格。

第八条  各县(区)总工会可结合实际,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关规定。

第九条  本办法由连云港市总工会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2

 

2023年度申请职业培训补贴人员

基本情况花名册

 

申报单位:

序号

姓 名

工作单位及职务

原职业资格等级

现职业资格等级(高级工及以上)

现证书取得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