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连云港市“金秋助学·工会 相伴”活动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7-17 浏览次数:作者:市职工综合服务中心 编辑:市职工综合服务中心 审核:陈伟
各县区(功能板块)总工会、市各有关单位工会:
为切实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解决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上学难问题,经市总工会研究,决定自2026年7月至9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金秋助学·工会相伴”为主题的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金秋助学申报对象
国家助学体系暂时没有覆盖,或者已经覆盖到但需要进一步援助的困难职工(含农民工、新业态劳动者)家庭上学子女,具体援助对象包括:
(一)2026年市、县区总工会在档困难职工子女,包括:学前、小学、初中、中专、高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本科;
(二)2026年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职工子女,包括:中专、高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本科;
(三)在连云港市连续务工满12个月,申报前连续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268元(即连云港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倍),包括:中专、高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本科;
(四)在连云港市连续务工满12个月,申报前12个月内发生意外伤害、重大灾害、安全事故或重大疾病,扣除刚性支出后,连续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024元(即连云港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4倍)的职工家庭子女,包括:中专、高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本科。
具体比例由各县区总工会结合本地经济发展水平、职工负担能力综合确定。
二、金秋助学发放标准及发放方式
(一)发放标准
1.2026年在档困难职工子女助学金的发放标准依据《关于2018年中央财政、省财政专项帮扶资金申报分配和管理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工办〔2018〕145 号)与《关于做好2026年中央财政职工困难帮扶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结合2026年连云港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具体如下:
学前、小学在校学生:1000元/人;
初中在校学生:1250元/人;
中专、高中在校学生:3780元/人;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本科在校学生:7560元/人。
2.其他困难职工子女助学金的发放标准依据《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总工会等部门关于深入做好连云港市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连政办发〔2019〕109 号)与《关于做好江苏工会职工困难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苏工办〔2026〕40号),具体如下:
中专、高中在校学生:2000元/人;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本科在校学生:5000元/人。
一户多子女符合条件的可叠加发放。各县区总工会可结合本地经济发展水平、职工负担能力综合确定金秋助学发放标准。
(二)发放方式
通过审核公示的困难职工家庭上学子女,助学金统一以银行卡转账方式进行发放。
三、金秋助学申报流程及申报时间
(一)申报流程
1.申报:职工自评符合条件即可申报,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至所在单位工会;临时下岗失业(特指下岗失业时间在两年内)等人员报送至居住地街道工会;若所在单位、街道未成立工会的,可向上一级工会申报。一户家庭仅限申报一次,家庭成员不得重复申报;
2.初审及调查:单位、街道工会收到申报材料后,负责材料初审,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走访、信息采集等方式调查核实家庭实际情况,核实准确后在困难职工申报表(见附件1)上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将初审通过的职工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至区、局(公司、行业)工会;
3.复审:区、局(公司、行业)工会负责材料复审,通过电话、入户等方式抽查,核实准确后在困难职工申报表上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将复审通过的职工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至市、县区总工会。
4.终审及发放:市、县区总工会负责材料终审,审核通过后,整理符合申报条件职工的申报材料纸质版,并发放助学金。
(二)申报时间
1.学前、小学、初中、中专、高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本科在校学生请于2026年8月15日前提交助学申报材料;
2.2026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的学生请于2026年8月20日前提交助学申报材料;
3.2026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的学生请于2026年8月30日前提交助学申报材料;
4.受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等客观因素影响,未能在上述时间内提交材料的学生请于2026年9月20日前提交助学申报材料。
四、金秋助学申报材料
(一)2026年市、县区总工会在档困难职工子女,包括:学前、小学、初中、中专、高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本科。
1.对于2026年9月初次入学的学生(指首次就读幼儿园、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中专或高中一年级、专科或本科一年级),需提供2026年入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2.对于其他学段在校学生,无需提供申报材料,市、县区总工会依据2026年在档困难职工档案整理助学信息;若现有家庭情况发生变动的,请职工及时告知工会并提交更新材料。
(二)2026年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职工子女,包括:中专、高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本科。
需提供的材料:
1.《连云港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
2.低保职工与子女同一户籍号的户口本所在页复印件;
3.由所在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4.接受高中及以上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子女在校佐证材料。2026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或本科的学生填写2026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困难职工子女基本情况表(见附件4),其他学生填写在校学生承诺书(见附件3);
以下材料任选其一提供:学生证复印件(个人与学校信息完整)、学籍证明(模板可参考附件5)、2026年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三)在连云港市连续务工满12个月,申报前连续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268元,包括:中专、高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本科。
(四)在连云港市连续务工满12个月,申报前12个月内发生意外伤害、重大灾害、安全事故或重大疾病,扣除刚性支出后,连续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024元的职工家庭子女,包括:中专、高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本科。
1.意外伤害、重大灾害、安全事故及重大疾病的情形界定
①意外伤害。职工及家庭成员遭受意外人身伤害,责任赔付未能及时到位或无责任赔付方,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②重大灾害、安全事故。因自然灾害、生产生活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身伤害或住宅、家庭生活必需品损毁严重,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③重大疾病。职工及家庭成员罹患重大疾病,经各类赔偿补偿、医保报销后家庭承担的医疗支出数额较大,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2.上述第(三)、(四)类职工需提供的材料
(1)基本家庭情况材料
①困难职工申报表(见附件1);
②职工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③家庭《户口簿》全套复印件(含首页和正面,子女单独成家的不再列入家庭成员);
④职工本人的由所在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若农民工或新业态劳动者无法提供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可提供单位(行业工会)出具的工作证明并加盖公章;临时下岗失业人员需提供两年内由下岗前所在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⑤困难职工承诺书(见附件2)。
(2)核算家庭收入材料
①职工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连续12个月收入佐证材料任选其一提供:工资收入银行流水、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个人工资单(扣除五险一金和税费,加盖财务公章)、平台收入证明;退休家庭成员需提供退休工资收入银行流水;
家庭成员中存在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按连云港市最低工资标准核算,特殊情况除外:因非个人意愿临时下岗失业、客观就业困难、需长期居家照料生活无法自理的直系亲属等;
②所有子女的在校佐证材料。2026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或本科的学生填写2026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困难职工子女基本情况表(见附件4),其他学生填写在校学生承诺书(见附件3)。以下材料任选其一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学籍证明、2026年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如果存在③~⑤情况,请按要求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③如果职工或家庭成员有残疾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如果遭受意外伤害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或家庭成员,需提供劳动鉴定委员会的证明或医院的病情证明;
④如果职工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并提供符合医保的医药费发票复印件(仅需提供收入证明对应时段内的医药费发票);
⑤如果离异的职工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裁决书。如果丧偶的职工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周密组织。各级工会组织要将“金秋助学”活动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做到计划详、措施实、有创新,使“金秋助学”活动体现工会特色,扩大社会影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困难职工家庭调查摸底、材料审核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得到资助,坚决杜绝重复援助、虚报、漏报的现象。
(二)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在加大工会自身经费投入的同时,积极协助和督促政府有关部门落实好助学优惠政策,广泛动员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开展助学活动。
(三)紧贴需要,多重帮扶。可由工会出资为困难学子购买上学车票,化解家庭路费支出压力;对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子女,通过技能培训、岗位推荐、创业扶持等帮扶方式,助其打造立身之本。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深入报道活动开展情况,特别是推广、宣传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的经验做法和主要成果,营造良好的助学舆论氛围。
请各县区总工会认真做好辖区内金秋助学活动。请海州区、连云区、功能板块总工会、市各有关单位工会,按通知要求及时将申报材料分批报送至连云港市职工综合服务中心。
联 系 人:郭梦月 联系电话:0518-85415695
胡碧云 联系电话:0518-85400640
联系邮箱:gmy4500@qq.com
附件:1.困难职工申报表
2.困难职工承诺书
3.在校学生承诺书
4.2026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困难职工子女基
本情况表
5.学籍证明
连云港市总工会办公室
2026年7月17日
附件1
困难职工申报表
是否已享受其他教育救助 | 职工类型 | 致困原因 | |||||||||||||||||||
□是 R□否 | □单位职工 □新业态劳动者 □农民工 | □收入较低 □意外伤害 □重大灾害、安全事故 □重大疾病 | |||||||||||||||||||
职工姓名 | 身份证号 | 性别 | 联系电话/手机号 | 婚姻状况 | 健康状况 | 工作状态 | 工作单位 | ||||||||||||||
A.家庭年度总收入(含薪资收入与非薪资收入)(元) | B.因病、因残、因学刚性支出(元) | C.家庭人口数(人) | 家庭人均月收入=(A-B)/C/12 (元) | 职工本人 银行借记卡卡号 | 开户行及支行名称 | ||||||||||||||||
子女就学情况(9月后) | 姓名 | 身份证号 | 教育阶段(学前、小学、初中、中专、高中、大专、本科) | 学校名称 | 就读年级 | ||||||||||||||||
其他家庭成员 | 与职工关系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健康状况 | 职业 | 月收入 | 单位名称 | ||||||||||||||
申请职工本人签名:
| 单位、街道工会审核意见: (以上内容是否与职工实际家庭情况一致)
(盖章) | 区、局(公司、行业)工会审核意见:
(盖章) | |||||||||||||||||||
单位、街道工会审核人员联系电话/手机号:
附件2
困难职工承诺书
本人不存在以下情形:
①申请人或家庭成员故意隐瞒真实信息、出具虚假证明等,致使工会无法核实真实家庭情况的;
②已申领、享受其他政府部门或单位的教育救助;
③法定劳动年龄段内且具备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从事生产劳动的,特殊情况除外:因非个人意愿临时下岗失业、客观就业困难、需长期居家照料生活无法自理的直系亲属等;
④家庭名下拥有商品房2套及以上、高档乘用车、大额理财存款等明显超出困难家庭标准;存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高消费行为;
⑤因个人酒驾醉驾、违章操作、违法犯罪、主观自残故意行为引发事故造成家庭困难的;
⑥无正当理由放弃医保报销导致高额自费支出;
⑦市、县区总工会认定的其他不符合救助条件情形。
如有发现瞒报、谎报、虚报,市、县区总工会有权自发现之日起撤销并追回对困难家庭进行的相关救助待遇。
承诺人(困难职工本人签名):
承诺时间:
附件3
在校学生承诺书
本人承诺,姓名 ,性别 ,年龄 ,
身份证号 ,
2026年9月后系 (学校) (年级)在读学生。
以上信息属实。
承诺人(家长及学生本人签名):
承诺人联系方式:
承诺时间:
附件4
2026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困难职工子女基本情况表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学生照片 | ||||||||||
毕业学校 | |||||||||||||
高考 成绩 | 录取院校及专业 | 学制 | |||||||||||
年需学杂(元) | 年需生活费(元) | ||||||||||||
承诺书
本人承诺,2026年9月后系 (学校)就读学生。 以上信息属实。
承诺人(学生本人签名): 承诺人联系方式: 承诺时间: | |||||||||||||
附件5
学籍证明
兹证明,姓名 ,性别 ,年龄 ,
身份证号 ,
系 (学校) (年级)在读学生。目前属于 (学前/小学/初中/中专/高中/全日制专科/全日制本科)教育阶段。特此证明。
学校名称(盖章):
证明生效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