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四届寻找港城“十大最美职工” 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13 浏览次数:作者:xjb 编辑: 审核:
各县区委宣传部,各县区文明办、总工会,市开发区、徐圩新区、高新区、云台山景区党群部,市各有关单位党委、工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为加快建设国际化海港中心城市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决定联合开展第四届寻找港城“十大最美职工”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3月—4月
二、评选范围条件
全市范围内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投身公民道德建设,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思想道德、尊老爱幼、争先创优、岗位成才、技术技能、创新创业、劳动竞赛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满意的在职员工。由市总工会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联合评比表彰。
三、活动组织
成立市“十大最美职工”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组委会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有关负责同志和相关部室人员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宣传教育和网络工作部。各县区及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的寻找推荐和评选工作。
四、评选程序
(一)宣传发动(3月上旬至3月中旬)。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联合下发通知,召开部署会议,在新闻媒体广泛发布活动启示,全面启动港城“十大最美职工”评选活动。
(二)推荐申报(3月中旬至4月5日前)。采取组织推荐、社会推荐与市民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1、组织推荐。各县区委宣传部、文明办、总工会等单位负责本县区推荐申报工作,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和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的基础上,推荐申报5个候选职工。市各部门、各单位(含驻连部省属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推荐申报工作,推荐1—2个候选职工。
2、社会推荐。市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和经济组织对于符合条件的候选职工可直接推荐申报。
3、市民推荐。广大市民对于身边涌现的最美职工可直接推荐,也可自荐申报。
所有推荐对象均要认真填写推荐申报表(下载地址:连云港市总工会网站),并提交2000字左右的参评事迹材料,请于4月5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2份)直接报送或寄至:市“十大最美职工”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海州区东盐河路17号市总工会宣传教育和网络工作部,邮编222006),同时发送电子版至市总工会宣传教育和网络工作部,邮箱lygzghxjb@126.com或QQ邮箱1145431984@qq.com。联系人:杨虹,电话85400644(传真)。
(三)初评筛选(4月5日—10日)。专家组对申报候选人进行初评,确定20名候选人。组委会将对推荐申报的候选职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组织人员到各县区和相关单位,采取座谈、调研等形式进行实地考察,确保推荐申报工作的严肃性和真实性。
(四)、公示投票(4月10日—20日)。利用报纸、连云港发布、市总工会网站等媒体对20名候选职工事迹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市民投票。投票采取群众投票、网络投票、专家投票相结合。根据设定权重,综合各类投票结果,选出“最美职工”、“最美职工”提名奖各10人,报市组委会审定。
(五)、表彰奖励(4月下旬)。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联合命名表彰当选“十大最美职工”,经审核后同时授予连云港市“五一劳动奖章”,颁发荣誉证书、奖金。在省、市新闻媒体对港城“十大最美职工”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县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周密部署,精心策划,发动广大职工群众踊跃参与到活动中,要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市里统一部署要求,组织开展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最美职工”评选。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各地各部门要依托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等新闻媒介,普遍建立评选“最美职工”评选活动专题宣传栏,集中时段宣传当地活动开展情况,展播最美职工事迹,扩大活动影响力和感召力。
(三)重在实效,突出特色。将“十大最美职工”评选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大力宣传“雷锋车”组、身边模范、港城叶欣仁等先进典型学习宣传活动结合起来。使这项活动成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实践,为弘扬个人美德、推进职业道德建设培植丰厚的土壤、打下坚实的基础。
附件:连云港市第四届寻找港城“十大最美职工”评选活
动推荐申报表
中共连云港市委宣传部 连云港市文明办
连云港市总工会
2018年3月12日
抄报: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总工会
连云港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8年 3 月 12日印发
附件:
连云港市第四届寻找港城“十大最美职工”
评选活动推荐申报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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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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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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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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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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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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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岗位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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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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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经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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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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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5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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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单位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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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 部门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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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区 委 宣 传 部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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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区 文 明 办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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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区 总 工 会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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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 宣传部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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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明办意见 |
年 月 日 |
市总工会意见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