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工作台账暨上报2016年有关统计报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21 浏览次数:作者:admin 编辑: 审核:
各县、区总工会,市各有关单位工会:
为加强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基础管理,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和质量,全面掌握全市职工代表大会、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全省企业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在我市顺利召开,根据省总工会工作部署和《连云港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决定在全市建立健全两级民主管理工作台账,进一步完善建制情况数据信息。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保证录入数据真实、及时准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台账建立
建立台账主体:民主管理工作台账由县区总工会、具有二级单位工会的市级系统工会和市属单位工会建立,市总工会建立全市企事业民主管理工作台账。
建立台账内容:县区总工会和具有二级单位工会的市级系统工会要建立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区域行业工作台账(具体格式见附件1、2、3),无二级单位工会的市属单位工会填写企事业单位建制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
二、统计报表上报
上报时间:各县区总工会、市各有关单位工会在 2016年7月10日前建立工作台账。各类统计报表经填报人签字、单位盖章后于7月15日前报市总工会民管部。
上报形式:各类报表一式三份,一份盖章上报,一份自行存档,一份以电子版形式邮至市总工会民管部电子邮箱(lygzghmgb@163.com)
三、几点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责成专人负责。
2、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各类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统计、分析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台账,按时上报各类统计报表。电子版表格在市总工会网站(http://www.lygzgh.org/)下载。
3、统计报表数据要求真实、准确、全面、详细、有效,要注意相关数据的平衡关系。
各单位要随时关注辖区企事业单位的动态变化,及时将变化单位的名称和各类报表数据调整上报。
联系人:朱治国 联系电话:85400646
附件:1、连云港市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建制情况统计表(一)
2、区域(行业)企业民主管理建制情况统计表(二)
3、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建制情况汇总表(三)
连云港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