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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市维修电工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05 浏览次数:作者:jjb 编辑: 审核:


各县()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工会:

为进一步激发我市广大职工学技术、练技能、立足本职岗位成长成才的热情,进一步提升我市职工职业技能水平和创新能力,经研究,决定举办全市维修电工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人员范围

连云港市境内各企事业单位从事本专业工作的人员,均可由本单位统一组织报名参加竞赛(每单位可报3名)。

二、竞赛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927日至28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地点: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东源港务分公司

三、竞赛内容

竞赛按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标准命题,分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两个部分,理论考试占总成绩的20%,技能考核占总成绩的80%。具体竞赛内容以市人社局审核的竞赛技术方案和竞赛方案为依据进行实施。

四、竞赛办法

1、理论考试、技能考核按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考核大纲)规定的高级工标准实施(竞赛技术方案、理论题库附后)

2、竞赛活动由港口控股集团承办,并负责竞赛的理论考试和实践操作考核。竞赛办公室做好具体的业务指导工作。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领导,成立技能竞赛活动领导小组。

长:陈 市总工会副主席

邵晓峰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副组长:冯 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王新文 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员:

伏彩连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胡晓龙 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部长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副处长

蒋红星 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任

朱建新 港口控股集团工会副主席

汪洪元 港口控股集团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港口控股集团生产业务部总经理

罗迎春 港口控股集团工程技术部总经理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东源港务分公司总经理

竞赛领导小组负责技能竞赛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下设竞赛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港口集团工会。朱建新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市人社局、市总工会、港口控股集团相关人员组成,负责本次职业技能竞赛的各项具体工作。

六、奖励办法

1、本竞赛设立个人一、二、三等奖。综合成绩第1名为一等奖,第23名为二等奖,第46名为三等奖,对获奖选手均颁发荣誉证书。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选手,所在单位可根据实际,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2、获得一等奖的选手,经综合考察合格后,由市总工会授予“连云港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获得二、三等奖的选手,由市总工会授予“连云港市五一创新能手”荣誉称号。

3、获得一、二等奖的选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经单位申报,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可申报技师职业资格;获得三等奖的选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市技能标兵”荣誉称号。

4、理论和技能考核成绩均合格的选手,经市人社局审核,颁发维修电工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七、其他事项

1、各参赛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这次竞赛活动的组织和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次大赛的宣传发动、培训选拔、报名组织等工作。

2、2016910日前,港口控股集团安排场地、设备为参赛选手进行实践操作训练,需要训练的单位请提前联系,便于统一安排。

3、承办单位要做好竞赛各项筹备工作,在安排好各项生产工作的基础上,保质、按时、全面完成竞赛设备、材料、场地等准备工作,确保竞赛顺利进行。

联系人:王德智(港口控股集团工会),电话:82388930

电子邮箱:lyggkjtgh@126.com

附件1:连云港市维修电工技能竞赛参赛选手报名表

附件2:连云港市维修电工技能竞赛技术方案

附件3:连云港市维修电工技能竞赛理论知识题库

 

下载:

1、20160901160521992199.doc

2、20160902151842364236.doc

3、2016090510418223822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