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开展开展“五一劳动奖状”和“五一劳动奖章”评选
发布日期:2022-04-08 浏览次数:作者:东海县总工会 编辑: 审核:
3月下旬以来,东海县启动并有序推进“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评选工作,将相继评选出市、县“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若干名。
此次,东海县五一劳动奖包括县五一劳动奖状和县五一劳动奖章,主要是从全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和在新冠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中产生。县五一劳动奖状授予全县企业、事业、机关、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 (具备法人资格);县五一劳动奖章授予在上述单位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职工,包括农民工和个体劳动者;县工人先锋号授予上述单位所属的部门(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车间、工段、班组、科室、工作室等)。已获得过相关荣誉称号的,不重复授予。另外,将择优推荐5家单位评选市五一劳动奖状、推荐7人评选市五一劳动奖章和推荐6个车间班组评选市工人先锋号。
基层推荐后,被推荐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将由县发展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税务、应急管理等部门审查同意。凡被推荐的企事业单位存在未组建工会,未建职代会制度、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社会养老保险金,侵犯职工经济利益和民主权利以及2021年以来发生安全生产死亡责任事故和严重的环境污染事件等情况之一的,不得作为评选推荐对象。
此外,东海县总工会还将组织对市、县“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对象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由县总工会确定初步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朱金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