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财政局:四大举措推进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助力产改
发布日期:2022-04-09 浏览次数:作者:东海县总工会 编辑: 审核:
自疫情爆发以来,作为县产改工作成员单位的东海县财政局严格贯彻落实省财政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实施“二免一减一倾斜“,助力中小微企业渡过疫情难关,推进产改深入进行。
免收取履约保证金。鼓励采购人对信用良好的中小微企业支付预付款和免收取履约保证金;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在收到发票后30日内按时足额支付采购资金;采购人违约的,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及时赔偿或者补偿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损失。
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在提供真实可信证明的前提下,原则上免收投标保证金。已实现电子化采购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暂未实现电子化采购的,鼓励免费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切实减轻企业投标成本。
严格执行价格扣除和履约支持政策。对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在采购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微企业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鼓励采购人减免收取履约保证金、适当提高预付款比例,对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应在收到发票后30日内按照足额支付采购资金。
向中小微企业政策倾斜。鼓励同等条件下疫情期间采购“绿色通道”项目优先考虑信用良好的中小微企业;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立项时应专门勾选;采购时须在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中注明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为确保政策落到实处,县财政部门还结合实际,做好宣传部署,加强监督考核,并将把上述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和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内容。
(董彩仁 通讯员朱金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