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多措并举有效增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合力

发布日期:2022-08-22 浏览次数:作者:东海县总工会 编辑:朱金永 审核:秦士保

“独木难成林,百川聚江海”,近年来,东海县总工会积极争取和有效运用党政赋予工会更多的资源和手段,不断优化工会工作环境,为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创造条件。

一是争取党政支持,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保障。党委政府的支持,是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取得成效的关键。近年来,东海县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工资协商工作,将工资协商列入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加以督查推进;县委县政府每年听取包括工资集体协商在内的工会工作汇报,将企业是否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作为评比县级先进单位的重要条件。县政府与县总工会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影响集体协商工作成效的焦点、难点问题;同时,发挥人大和政协监督检查作用,建立推行“人大检查、政协视察、劳动监察、工会监督”相结合的工资集体协商监督检查制度,强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形成了“党委重视、政府主导、工会推动、各方配合”的工作格局。

二是完善推进机制,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注入活力。为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东海县总工会切实加强与县人社局、发改委、工商联等劳动关系三方组织的密切合作,针对劳动关系新情况、新特点和热点、难点问题,定期组织召开碰头会,寻找对策措施。通过开展星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把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和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纳入其中,并作为一票否决条件,倒逼企业健全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通过联合召开推进会、下发文件、督查指导等形式,强化工资集体协商推动力,不断扩大建制工作覆盖面,有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三是深化要约行动,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搭建平台。为帮助和指导基层工会行使好要约权,一方面,东海县总工会每年在春秋两季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县开发区、高新区、各街道、乡镇全面发动、全面覆盖,组织企业职工方代表和行政方代表就要约内容开展协商、签订双向责任书,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对要约有困难的基层工会,加大指导力度,采取以上代下、集体要约等形式,抓好工资集体协商程序的启动工作,确保集体协商工作质量不打折。对积极参加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在免费技能培训、夏季“三送”、一线职工疗休养等方面给与倾斜;对不主动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不仅取消各种服务待遇,还在人社部门、工会等组织开展的“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奖状和优秀企业家等各项评选活动中,给予一票否决,推动企业依法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朱金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