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健全工作制度 大力夯实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基础
发布日期:2022-08-23 浏览次数:作者:东海县总工会 编辑:朱金永 审核:秦士保
近年来,为保障工资集体协商正常开展、取得实效,东海县总工会协调有关部门“建章立制”,按制度办事,切实提升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成效,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目前,全县50人以上建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了95%以上,50人以下企业通过区域(行业)建制形式实现了广覆盖。
建立培训制度。为加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谈判员队伍建设,近年来,每年都组织观摩学习、专题培训,有组织、有目的地帮助基层提高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谈判员的“指导能力”、“谈判水平”,培养了一批熟悉法律、懂得政策、精通业务、善于协商的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谈判员,为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建立通报制度。每年年初,将市总工会下达的全年重点项目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各分管领导、部室负责人,按序时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连工惠注册、职工互助互济等16项重点工作;每年召开两次集体协商指导员交流汇报会,相互促进,发现和培育“金牌指导员”;对各乡镇、街道、开发区、高新区的集体协商工作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并及时通报。
建立督查制度。针对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重签订、轻履行的现象,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建立健全联合监督检查制度。县人大、政协结合对辖区内企业开展的执法检查和视察调研活动,把集体协商开展情况、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兑现情况纳入监督检查范围。县劳动关系三方将企业是否建立推行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和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作为参评星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必备条件。各级工会通过组织职工代表巡视检查活动,强化对工资专项集体协议履约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工资专项协议的有效履行。
(通讯员 朱金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