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成功的庭前调解

发布日期:2022-12-05 浏览次数:作者:赣榆区总工会 编辑:伏在江 审核:伏在江

支付了1.2万元商标侵权赔偿金后,连云港市赣榆区电商户小万如释负重地说:“多亏了区移动协会为俺多方努力,才把我原来应该赔付的10万元调到这个数字,不仅使我降低了损失,还腾出出庭应诉时间搞经营,真是太感谢了!”

小万是2019年开始经营电商的,主要销售鱼、蟹等当地海产品。虽然赣榆是海鲜产地,但“舟山带鱼”商标更有名气。于是,小万先后在天猫旗舰店、快手、抖音等平台销售的带鱼产品,在商品名称中使用了“舟山带鱼”文字。象小万这种方式销售的还有50余家,产品销量较大,案值近百万元。

不久前,舟山市水产流通与加工行业协会发现这一情况后,通过网络明细认可平台的销售款数额,认为获得利益较大,随将赣榆区涉及使用“舟山带鱼”商标进行网上销售的50多户电商经营者起诉到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该院有知识产权案管辖权),要求停止商标侵权并赔偿损失。

赣榆区移动电商协会得知这一情况后,第一时间向区总工会区作了汇报.区总工会认为,电商经营是赣榆的主导产业,电商经营者是新时代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区移动电商协会又被江苏省总工会列为今年社会组织助力产改试点单位,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是产改一项重要内容。经过研究,一致认为应该发挥电商协会的协调服务作用,通过协商协调为电商户争取到最大利益。同时主动约请舟山市水产流通与加工行业协会派员前来进行协商,共谋解决办法,得到了“舟山方”的应约。

日前,在赣榆区移动电商协会与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的主持下,“舟山带鱼”商标侵权案在赣榆进行了庭前集体调解,全区10家电商企业负责人与浙江舟山市水产流通与加工行业协会及委托的律师参加。

经过4个多小时的调解,赣榆电商经营户承认的商标侵权行为,并表示停止侵权;在侵权赔偿方面,“舟山方”也给予了电商户最大的减免,其中6户成功签约调解书,款项由20多万元、10多万元调解减免到万余元和8千元,5户当场达成合解撤诉,达到了较好的调解成效。

据悉,仅今年社会组织助力产改以来,赣榆区移动电商协会就参与调解经营纠纷22起,帮助当地电商户挽回经济损失120余万元。

(伏在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