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协商行政方主动要约效果好
发布日期:2024-04-15 浏览次数:作者:赣榆区总工会 编辑:伏在江 审核:伏在江
目前,集体协商春季要约行动正在各地如火如荼地展开。要约是协商第一道工序,直接关系到协商的质量和效果。
虽然企业“劳方”与“资方”在集体协商中要约权利地位平等,但在实践中,往往是工会代表职工向企业行政方发出的要约多,而真正由企业行政方向职工方主动发出的协商经约则少之又少。
通过调查发现,凡是资方发出的要约,一般都会把与协商相关的,如企业劳动生产率等数据及资料准备齐全,而且对新的一年增幅也有“底数”,这样,既有利于职工方掌握准确详实的情况,为协商时“讨价还价”提供依据,也有利于调动资方参与协商的主动性和能动性,为协商结果最后达成一致创造“先天性”条件。
例如,在以前的一次春季要约工作进展中,赣榆区总发现赣榆合力服装公司老板有要约的意向,就乘势而上,派出工资协商指导员前往指导。公司于3月15日向企业工会发出了要约,工会接到要约后,立即复约。及时选举协商代表、组织代表查阅企业上年度的财务报表、收集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指导线等与协商相关的数据信息等,并由代表到职工中征求对协商的意见。在做到比较充分的基础上,于31日举行了协商,协商结果是,一线职工(基本都是女工)平均工资增长15%.在征求女工意见时,女工们反映,大多数女工丈夫都在外地打工,自己是家中的“单手人”,每年夏秋两季收种都心挂两肠,希望企业能在农忙时实行弹性工作时间,在不误企业生产的前提下,尽可能多地为女工留出时间忙收种。令女工们欣慰的是,这个建议也被写入了协商合同,同时企业还组织了收种互助组,解决了女工的后顾之忧。
此外,资方主动发出要约,职工感到自己在企业的地位得到尊重,有利于增强职工的主人翁意识,从而与企业同甘共苦谋求发展。赣榆高新区一企业在去年协商中,主动向企业工会发出了协商要约,虽然受疫情影响企业效益有所下滑,但经过协商,职工工资仍然增长4.5%。职工对企业老板非常感激,原来有七八名想跳槽的技术人员,不但改变了想法,还为企业管理、节能降耗等提出了6条建议。(伏在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