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抓协商——东海县籁特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2-04-21 浏览次数:作者:超级用户组 编辑: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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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概况]

东海县籁特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主要从事生产组装卤钨灯、卤素加热管、碳纤维加热管、取暖器电光源及LED灯业务。现有员工180人,其中女职工123人,40%的员工年龄在25-40岁之间。

[协商背景]

东海县籁特照明电器有限公司通过积极开展集体协商推动了公司民主管理,架起了公司与员工沟通的桥梁,平等集体协商不仅有效落实了职工的话语权,更提升了职工与公司共同发展的信心。在公司行政方的支持下,每年的集体协商会议都能如期举行。主动就女职工产假、休假等权益提出协商。通过开展协商活动,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维护了企业女职工的基本权益。

[协商过程]

为了开好2021年度的集体协商会,从6月份开始,公司行政和工会就积极沟通,并各自列入工作计划,加强宣传造势,广泛征求意见,依法推选代表。8月初,公司工会正式向公司行政发出邀约。公司总经理在收到了工会方的要约书后,就把这个要约书交给了企业有关部门负责人,请他们做好准备。9月18日,2021年度集体协商会议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开始。公司行政方和职工方代表围绕“女职工特殊保护权益”议题展开集体协商,并达成共识,取得圆满成功。

[协商成效]

通过集体协商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女职工特殊权益得到保护,女性在工作中受到更多关注,激发了职工的自豪感和归属感;促进了企业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谐,增强了企业凝聚力和向心力。集体协商使职工直接参与了企业的发展过程,感受到企业发展中的温暖,对于提高职工对企业的关切度,理顺企业劳动关系,建立企业职工利益共同体,增强企业的凝聚力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职工的民主权利得到了落实,进一步激发了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职工关心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程度进一步加强;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促进了企业转型发展。

 [案例启示]

开展集体协商,关键要充分发挥好劳资双方的两个积极性。当前形势下,如何发挥好企业行政方的积极性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要让企业主真正明白并转化为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必须要充分调动保护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集体合同制度就是在劳动关系双方之间建立一种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的利益协调机制,形成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推动企业与职工群众协商共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把企业打造成利益共同体,实现企业长远健康发展。集体合同制度既能提高职工收入水平、调整和优化收入分配格局,又能有效把企业引导到依靠技术进步、产业升级谋求长远发展的轨道。  

(张利国 供稿)